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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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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特赦裁定作出后能否撤销
· 探索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法治之路
· 强制执行形式化原则的制度效应
· “善意执行”辨
· 从“查封”到“诉讼”:
无形财产执行的制度逻辑与立法选择
· 不能忽视的债券市场分层:
基于破解市场流动性困局的思考
· 盗窃罪量刑规范化问题实证研究
· 论知识产权信息的公共利用
· 其凸显了立法者对金融犯罪的关注
· 有必要在刑事法基础理论层面展开
· 其以三种形态体现在制度架构中
· 具有极高经济价值和公共利益属性

时延安就“自诉转公诉”的讨论谈——
有必要在刑事法基础理论层面展开

( 2021-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时延安在《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自诉转公诉”的法理分析》的文章中指出:
  有关“自诉转公诉”的讨论,首先有必要在刑事法基础理论层面展开,厘清国家垄断刑事惩罚权并主导刑事追诉的同时赋予被害人自诉权的法理根据和政策意义,进而以此为基础在实体法层面分析告诉才处理犯罪的解释问题,在程序法层面讨论追诉权出现竞合情形如何在程序上进行妥当处理的问题。“自诉转公诉”是因同一案件出现追诉权竞合现象所导致的,代表国家追诉的机关依法启动公诉程序追诉犯罪并未不当干涉被害人追诉权,反倒有利于实现被害人的追诉目标。对于“自诉转公诉”现象,应一体性地予以考量并区分情形确定相应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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