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梁,一片法治文化的“五色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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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学鹏
甘肃是红色文化资源大省,特别是以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以下简称“南梁革命根据地”),成为红军长征的落脚点、八路军奔赴抗日前线的出发点、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这里,孕育了“面向群众、坚守信念、顾全大局、求实开拓”的南梁精神和独具特色的南梁红色法治文化。
政治本色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集中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忠诚求实开拓的政治本色。南梁革命根据地党的领导人在艰苦的环境中,以“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念和“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革命豪情,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中央苏区党的施政纲领。在南梁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人边开展武装斗争,边加强军队建设、政权建设和法治建设,颁布实施《红军纪律》《政治工作训令》《政治决议案》等一系列政策法令。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以“十大政策”为标志,涵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较为完善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体系,产生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对后来的陕甘宁边区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阶级底色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集中体现了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站稳群众立场的阶级底色。南梁革命根据地各级红色政权及其下设的土地、劳动、财政、粮食、肃反、工农监察、文化、妇女等委员会,都由老百姓自下而上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投票、“豆选”“烧香洞”等选举方式,尊重和保障了广大贫苦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民选政府”颁布的政策法令是为老百姓求解放谋利益、团结群众、巩固革命斗争成果的重要保障。1932年3月22日,陕甘边区第一个红色政权寺村塬革命委员会刚一成立就庄严宣布:执行苏维埃政府一切决议和法令,代表豪绅地主利益的国民党县政府、区公所均被推翻。1934年11月7日,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在所辖20多个县推行“十大政策”,摧毁了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建立了耕者有其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世界。
鲜明特色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集中体现了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鲜明特色。南梁革命根据地政策法令是习仲勋等党的领导人在与人民群众生死与共、开展革命斗争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是革命斗争成果和经验的升华,充分反映了党的政治主张和广大群众的意愿,体现了对根据地社会状况、斗争形势与任务以及群众现实需求的深入洞察和准确判断。在执行政策法令中注重工作策略,采取开放贸易、发行货币、成立学校等配套措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执行军事政策法令方面,坚持“又斗争又联合”,重视对国民党部队、土匪武装、“哥老会”的争取改造,防止了矛盾扩大,壮大了革命武装,发展了边区经济,稳定了边区形势,使南梁革命根据地历经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成为“永不沦陷的红区”。
厚重基色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集中体现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廉洁政府的厚重基色。南梁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颁布实施了《暂行条令十八条》《赤卫军暂行简明军律》等法规,明确规定党政军干部侵犯劳苦群众利益者处死刑、强奸妇女者处死刑、没收地主豪绅及反革命分子财产不报告价值20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公款10元以上者处死刑等内容,给干部划出了严格的法律红线和行为禁区。
瑰丽亮色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集中体现了审判与调解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瑰丽亮色。南梁革命根据地当时未设立正式法院,一切案件、矛盾纠纷等由各级苏维埃政府按照一定程序办理。根据地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开展宣传、教育群众,坚持服从革命大局、巩固苏区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宗旨,充分依靠群众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办理案件、调解纠纷,处决犯人必须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只见公仆不见官”、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生动局面。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是一份珍贵的红色法治遗产。我们应该永久珍视、妥善保护,让红色法治根脉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作者系甘肃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图① 南梁革命纪念馆复原的1934年陕甘边区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投豆选举产生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等机构时的场景。朱乾乾 摄
图② 1944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倡马锡五审判方式,《解放日报》同年发表专题社论论述其司法创新。图为甘肃庆阳华池县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序厅展陈,主题为《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朱乾乾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