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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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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合规概念的新颖性何在
·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
· 缺席审判送达程序的困境与出路
· 应该设立科学合理的决定程序
· 是拓展性强的互联网支付新模式
· 其构建必须立足于行政管理实践
· 是基于保护法益之现实需要

唐林垚谈刷脸支付——
是拓展性强的互联网支付新模式

( 2022-03-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唐林垚在《北方法学》2022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刷脸支付的法律挑战及规制路径》的文章中指出:
  刷脸支付是便捷性高的人脸识别新业态以及拓展性强的互联网支付新模式,带来了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围绕人脸识别的行业规章、司法解释、信息保护规则等新规则相继涌现,但软法、硬法交织的立法格局,尚未形成可以波澜不惊地化解刷脸支付风险的动态规范。为充分保障人格权益、促进科技向善,以强化行业自律为导向,规制刷脸支付的新方法、新手段,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其一,以帕累托标准重构侵权行为惩戒和数字转型升级之间的关系;其二,引入贯穿刷脸支付全流程的外部审查体系;其三,围绕刷脸支付业务样态建立以变应变的多元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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