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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斩断盗掘河畔古墓葬文物犯罪链

( 2024-04-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特别报道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

  运城,位于山西省最南端,处于黄河“几字弯”大河向东的最后一弯。这里,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也是黄河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特殊的黄河文化资源却让不法分子动了歹念。
  2023年,黄河保护法施行后,一个发生在10年前涉多人的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的案件终于二审宣判。
  早在2013年,运城市夏县某村就有一伙人专门以盗掘古墓葬并倒卖为生,其中为首的便是张成山。运城市临猗县的樊某找到一处古墓葬,便将信息卖给张成山。张成山伙同李文平、孙海庚、卢明虎等人盗出编钟一套(约7件)、青铜鼎、青铜链子壶等10余件青铜器,后辗转卖出。
  运城市夏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成山、李文平、孙海庚等人,被告人陈聚彬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聚彬、张可新、孙朝辉以牟利为目的,积极联系买主,促成非法文物交易,且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其行为均构成倒卖文物罪。被告人张成山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作用,联系销赃后又主持分赃;被告人李文平、孙海庚等人共同参与预谋,按照分工实施犯罪,相互配合且分得较大份额的赃款,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各自参与的全部犯罪依法分别予以处罚。
  据此,夏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成山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到2年不等,并处罚金及追缴非法所得。运城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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