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调研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湿地面积广,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在国家生态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阿坝之美,在于生态;阿坝之脆弱,也在于生态。近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把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达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75%。 一、守护大美湿地,为建设若尔盖国家公园保驾护航 湿地,是“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降解污染、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极重要的作用。阿坝州湿地总面积633798.44亩,分布着世界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生物多样性最典型的高原泥炭沼泽湿地——若尔盖湿地。不过,由于当地民众对湿地保护意识不强,加之利益驱使等原因,盗挖泥炭、过度放牧、随意倾倒垃圾等破坏湿地生态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阿坝州检察机关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行政机关对盗挖泥炭、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还存在对盗挖泥炭形成的深坑回填率不足,湿地仍处于受损状态等情况。湿地生态资源一旦被破坏,很难修复。为此,阿坝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解决修复滞后、治理拖延等问题。 专项活动推动治理精细化。针对泥炭资源盗采盗挖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阿坝州检察机关开展泥炭资源保护专项活动,督促违法行为人采取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如阿坝县检察院“鹤翔兰萨·林鹊”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督促保护湿地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现场监督回填修复、播撒草种,使受损的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监督延伸推动治理有效化。立足藏区实际,加大对藏汉、羌汉双语检察官的培养,采用双语办案、双语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当地民众的湿地保护意识。通过制作《守护·若尔盖湿地》藏汉双语公益诉讼沙画法治宣传片,印发双语《保护泥炭地·呵护大草原》倡议书,到牧场巡回宣讲等方式,让藏区群众听得明白、学得透彻。 二、积极能动履职,守护长江黄河长久安澜 阿坝州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好长江黄河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是阿坝州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内外协作,区域协同,并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宣教作用,为保护长江黄河贡献力量。 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治理,着力治理环境污染。近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城镇垃圾治理公益诉讼案件107件,督促清理垃圾111吨。松潘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守望岷源”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医疗机构随意处置医疗废物案,红原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嘎曲”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刷经寺镇区域内生活垃圾及农用地膜随意丢弃、排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环境污染系列案等,均使涉案区域环境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积极服务长江“十年禁渔”。为推动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等有效实施,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通知》,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九寨沟县检察院“鹤翔兰萨·九寨蓝”团队每年在长江流域举行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29万余尾,推动水域生态修复,确保“年年有鱼”。 强化内外协作,区域协同。公益损害问题往往跨不同区域,分散治理效果不佳,加强跨区域协作,是有效推进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途径。目前,阿坝、若尔盖、红原三县检察院已与河长办会签了《黄河流域阿坝段(若尔盖湿地)河(湖)长制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建立起“检察院+河长办”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长效协作机制,还与甘肃省甘南州、青海省果洛州的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此外,壤塘县检察院与甘孜州色达县检察院、果洛州班玛县检察院会签了《两省三州三县关于加强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合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检察机关办案形成的司法产品,是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宣传法治、教育群众,指导办案的重要作用。阿坝州检察机关以“工匠”精神精雕细琢,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树立了一批典型案例。如阿坝县检察院办理的“保护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三、以品牌带动公益诉讼,倾力打造生态保护“排头兵”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守护好这片高原湿地,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打造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兰萨”,藏语意为湿地,“鹤翔兰萨”就是黑颈鹤飞翔的湿地之意。“鹤翔兰萨”品牌寄托了阿坝州检察机关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2021年9月,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召开“鹤翔兰萨”湿地保护工作暨品牌创建会,并制定《阿坝州检察机关“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推动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落地见效。目前“鹤翔兰萨·林鹊”“鹤翔兰萨·九曲清”等十三个子品牌相继成立。同时,“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积极探索和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机制,落实完善“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恢复机制,以案件办理守护湿地,推动长江流域、黄河干支流及岷江、大渡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修复,让公益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加重要的职责使命。阿坝州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心系“国之大者”,切实践行好“生态是最大的民生”理念,以品牌带动诉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守护好川西北最美高原。
|
|
集聚检察力量 守护川西北高原
|
|
|
|
( 2022-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
|
宋骥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湿地面积广,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在国家生态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阿坝之美,在于生态;阿坝之脆弱,也在于生态。近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把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达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75%。 一、守护大美湿地,为建设若尔盖国家公园保驾护航 湿地,是“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降解污染、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极重要的作用。阿坝州湿地总面积633798.44亩,分布着世界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生物多样性最典型的高原泥炭沼泽湿地——若尔盖湿地。不过,由于当地民众对湿地保护意识不强,加之利益驱使等原因,盗挖泥炭、过度放牧、随意倾倒垃圾等破坏湿地生态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阿坝州检察机关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行政机关对盗挖泥炭、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还存在对盗挖泥炭形成的深坑回填率不足,湿地仍处于受损状态等情况。湿地生态资源一旦被破坏,很难修复。为此,阿坝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解决修复滞后、治理拖延等问题。 专项活动推动治理精细化。针对泥炭资源盗采盗挖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阿坝州检察机关开展泥炭资源保护专项活动,督促违法行为人采取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如阿坝县检察院“鹤翔兰萨·林鹊”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督促保护湿地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现场监督回填修复、播撒草种,使受损的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监督延伸推动治理有效化。立足藏区实际,加大对藏汉、羌汉双语检察官的培养,采用双语办案、双语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当地民众的湿地保护意识。通过制作《守护·若尔盖湿地》藏汉双语公益诉讼沙画法治宣传片,印发双语《保护泥炭地·呵护大草原》倡议书,到牧场巡回宣讲等方式,让藏区群众听得明白、学得透彻。 二、积极能动履职,守护长江黄河长久安澜 阿坝州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好长江黄河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是阿坝州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内外协作,区域协同,并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宣教作用,为保护长江黄河贡献力量。 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治理,着力治理环境污染。近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城镇垃圾治理公益诉讼案件107件,督促清理垃圾111吨。松潘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守望岷源”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医疗机构随意处置医疗废物案,红原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嘎曲”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刷经寺镇区域内生活垃圾及农用地膜随意丢弃、排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环境污染系列案等,均使涉案区域环境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积极服务长江“十年禁渔”。为推动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等有效实施,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通知》,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九寨沟县检察院“鹤翔兰萨·九寨蓝”团队每年在长江流域举行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29万余尾,推动水域生态修复,确保“年年有鱼”。 强化内外协作,区域协同。公益损害问题往往跨不同区域,分散治理效果不佳,加强跨区域协作,是有效推进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途径。目前,阿坝、若尔盖、红原三县检察院已与河长办会签了《黄河流域阿坝段(若尔盖湿地)河(湖)长制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建立起“检察院+河长办”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长效协作机制,还与甘肃省甘南州、青海省果洛州的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此外,壤塘县检察院与甘孜州色达县检察院、果洛州班玛县检察院会签了《两省三州三县关于加强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合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检察机关办案形成的司法产品,是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宣传法治、教育群众,指导办案的重要作用。阿坝州检察机关以“工匠”精神精雕细琢,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树立了一批典型案例。如阿坝县检察院办理的“保护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三、以品牌带动公益诉讼,倾力打造生态保护“排头兵”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守护好这片高原湿地,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打造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兰萨”,藏语意为湿地,“鹤翔兰萨”就是黑颈鹤飞翔的湿地之意。“鹤翔兰萨”品牌寄托了阿坝州检察机关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2021年9月,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召开“鹤翔兰萨”湿地保护工作暨品牌创建会,并制定《阿坝州检察机关“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推动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落地见效。目前“鹤翔兰萨·林鹊”“鹤翔兰萨·九曲清”等十三个子品牌相继成立。同时,“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积极探索和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机制,落实完善“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恢复机制,以案件办理守护湿地,推动长江流域、黄河干支流及岷江、大渡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修复,让公益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加重要的职责使命。阿坝州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心系“国之大者”,切实践行好“生态是最大的民生”理念,以品牌带动诉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守护好川西北最美高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