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如何立足环境生态特点,进一步强化环境治理,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今天,本版刊发一组相关调研文章,以期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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