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13 12/13 11 12 1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东台多措并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无锡鸿山街道民情联系卡连民心解民忧
· 徐州段庄街道全面推行“红色代办员”制度
· 蚌埠龙子湖区信访局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 珠海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普法宣传
· 江门江海区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平台合作机制
· 广州越秀区六榕街道成立戒毒康复指导站
· 福建南平森林消防开展森林灭火救援演练
· 博罗县举行禁毒社工业务能力测试
· 肥西山南派出所站好“护学岗”撑起“安全伞”
· 会同县开展物流寄递企业禁毒排查
· 中建路桥六公司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
· 东莞麻涌警方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 温州闹村乡发挥乡贤作用化解信访矛盾
· 英德黎溪镇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
· 人民法院公告
· 变卖公告
· 解除委托声明
· 公 告
· 公 告
· 股东会会议通知
· 查找家属启事
· 股东会会议通知
· 查找家属启事

解除委托声明

( 2021-12-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人LI RICHARD(中文名李春平),护照号:56118028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USA110050022609,现声明解除与受托人刘长志(身份证号:110106196807272119)的所有授权委托,包括但不限于2016年7月19日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声明,现解除对刘长志的所有授权,此后刘长志无权代理本人处理任何事物,凡刘长志擅自以本人名义所进行的行为,均与本人无关,由刘长志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本人保留对于受托人刘长志在授权委托期间给委托人李春平侵犯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平
法定代理人:      
2021年12月1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