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托声明

  本人LI RICHARD(中文名李春平),护照号:56118028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USA110050022609,现声明解除与受托人刘长志(身份证号:110106196807272119)的所有授权委托,包括但不限于2016年7月19日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声明,现解除对刘长志的所有授权,此后刘长志无权代理本人处理任何事物,凡刘长志擅自以本人名义所进行的行为,均与本人无关,由刘长志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本人保留对于受托人刘长志在授权委托期间给委托人李春平侵犯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平
法定代理人: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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