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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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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金融行业的刑事风险防范研判
· 孔子“无讼”思想的现代性阐释
· 探索企业行进与行稳的更优平衡
· 构建司法改革成效评估的科学方法
· 存在“管制论”“反管制论”两种规制模式
· 是对商标通信、广告、投资功能的保护
· 具有“执行性+职权性”属性的行政法规

陈锦波谈不实网络信息散播行为的治理——
存在“管制论”“反管制论”两种规制模式

( 2021-09-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陈锦波在《政治与法律》2021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不实网络信息的中介者式法律规制》的文章中指出:
  散播不实网络信息,是指行为人误导公众去将未经证实的事项当成事实,或者误导公众去质疑已经经过验证的事实之情形。对于不实网络信息散播行为的治理,学界当前主要存在“管制论”和“反管制论”两种规制模式的主张。在数字时代,这两种规制模式实际上都已呈现出不足之处。应当转向提倡“经销商式”网络平台规制这一中介者式的法律规制模式,并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制定专门的网络信息使用与保护法来确认该种新型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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