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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皮勇在《法律科学》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论医疗人工智能的刑法问题》的文章中指出: 医疗人工智能是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提高诊疗效果、降低医疗风险,但也存在局限性,无法完全替代医师,不能成为医疗行为主体和医事犯罪主体。医疗人工智能应用给医师履行充分说明告知义务带来了困难,应当合理划定人工智能辅助医疗活动中医师说明告知义务的边界,改革患者获取医疗信息的制度,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人工智能应用影响医师的注意义务范围,医师应审查验证医疗人工智能的诊疗建议,监督其操作过程,履行理性医师的注意义务,承担合理的诊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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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勇就医疗人工智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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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提高诊疗效果降低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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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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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皮勇在《法律科学》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论医疗人工智能的刑法问题》的文章中指出: 医疗人工智能是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提高诊疗效果、降低医疗风险,但也存在局限性,无法完全替代医师,不能成为医疗行为主体和医事犯罪主体。医疗人工智能应用给医师履行充分说明告知义务带来了困难,应当合理划定人工智能辅助医疗活动中医师说明告知义务的边界,改革患者获取医疗信息的制度,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人工智能应用影响医师的注意义务范围,医师应审查验证医疗人工智能的诊疗建议,监督其操作过程,履行理性医师的注意义务,承担合理的诊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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