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莎莎
夏秋交替时分,金陵城中依旧热气蒸腾。在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的办公室里,柯胥宁正埋首于厚厚的案卷之中。案卷上密密麻麻的标注,记录着他14年审判生涯的点滴沉淀,也让他的思绪偶尔飘回年少时那个关于法官梦的起点。
如今谈及当初的职业选择,柯胥宁的眼神依然明亮,透着少年时代未曾褪色的赤诚热忱。在他看来,法官手握法律的标尺,凭借专业严谨的判断定分止争,明辨是非,那种踏踏实实沉下心、一件件解决具体矛盾纠纷的价值感,有着其他任何职业都不可替代的独特吸引力。
从“商标专利”到“国之大者”
“最开始在专业学习阶段,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主要停留在商标、专利和著作权这些基本概念上。”柯胥宁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远不止于此——关乎国家最重要的技术创新,关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关乎大国之间的竞争。
带着这样的认知,柯胥宁在知识产权审判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实践,而一次远赴北京的借调经历,更是让他对这份职业的使命有了更深切的体悟。
2022年2月,柯胥宁迎着飞雪一路北上,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担任审判员,成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一些当事人通过诉讼对抗长达数十年之久,相关纠纷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后仍未能彻底解决。柯胥宁体会到,很多纠纷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的问题是沉在水面下的。“只有全面梳理和深挖双方的核心矛盾,才能实现‘治本’式的解决。”
在参与办理“医用缝合器械”专利权属案时,柯胥宁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有数年,四级法院先后都受理了相关案件。经过多年诉讼,双方虽互有胜负,但可谓身心俱疲。柯胥宁通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和客观理性地分析,帮助双方厘清了各自的核心诉求,最终促成双方就相关纠纷达成和解。
借调期间,柯胥宁共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55件,审结案件155件。审理的这些案件中,包括药品专利链接、标准必要专利等新类型案件,也有在南京中院不曾审理过的专利行政授权、确权案件。
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锻炼的经历,不仅夯实了柯胥宁的专业能力,也让他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柯胥宁深刻地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正因如此,他在之后的办案过程中不再满足于简单适用法律条文,而是更加注重探究案件背后的创新导向和公共利益,努力在依法保护权利与维护公平竞争之间寻求平衡。
“穿透式一揽子”实质解纷
“穿透式”地看待纠纷、系统性地化解矛盾,往往比就案办案更有效。借调结束后,他回到南京与同事们一起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了“穿透式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的工作方法。
柯胥宁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第一层就是要穿透技术争点。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争点和法律争点相互交织,技术吃不透,法律判断就是空中楼阁。”
为此,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在全国首创了聘用制专职技术调查官制度,6名技术调查官分别来自机械、计算机、电子信息、药学等领域,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初始阶段就参与诉讼,技术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因此缩短18.6%。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狡猾。“第二层,就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穿透案件表象,层层剥开‘合法外衣’。”柯胥宁说。
由他办理的一起跨境电商假冒眼镜案中,不法分子先在海外抢注知名眼镜品牌商标,设立空壳公司,把国内生产的假冒眼镜邮寄到境外,再以“海外进口正品”名义在国内销售。但经公安机关查明,涉案的所有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对象均集中于境内,所有销售订单均面向内地消费者,无一单售往境外。
柯胥宁介绍说,合议庭在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通过虚构授权、设立空壳公司、伪造跨境流程等手段,本质上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被告单位被判假冒注册商标罪,负责人被判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诉讼不仅是对抗的平台,也可以是对话的平台。”柯胥宁说,第三层就是要穿透个案,一揽子解决相关问题。
在一起涉及存储芯片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中,柯胥宁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逐条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数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但进展缓慢。就在这个节点,柯胥宁了解到,除涉案的两项专利外,双方还有另外169项存储芯片专利存在许可谈判的空间。
他将双方相关专利池的所有许可谈判都纳入审判视野统筹考量,最终促成双方就全部171项半导体存储专利达成“一揽子”许可协议。案件办结后,昔日对簿公堂的两家企业,一同给南京中院送来锦旗。
这也是全球首例中国企业间达成的主流半导体存储产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协议。原本对簿公堂的诉讼对手变成了商业合作伙伴,权利人获得了合理回报,被诉企业也得以安心安排生产经营,真正实现了双赢。
目前,柯胥宁结合自身审判实践经验总结提出的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穿透式一揽子”解纷模式,已在全市法院推广,先后入选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案例、南京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成果、南京市委政法委司法改革十项举措。
将平衡理念贯穿于办案中
“知识产权保护永远是多方面利益的平衡。”柯胥宁说。一方面是鼓励创新,如果投入创新后没有任何回报,持续创新的动力就没了。另一方面,技术用的人越多,社会效益越大。这样的平衡理念不是抽象的司法原则,而是贯穿在他每一次案件审理中的具体标尺。
他办理的“盱眙龙虾”商标案,生动诠释了这种利益平衡的理念。原告是“盱眙龙虾”集体商标的权利人,被告是一家店名含有“正宗盱眙龙虾”字样的小吃店。针对被告在庭审中提出的抗辩事实,柯胥宁带领团队专门前往盱眙实地调查,核实了被告的进货来源确实出自当地,且被告招牌上使用的标识也与原告注册的商标并不一致,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判决不仅明确了地理标志商标的合理使用边界,也让柯胥宁意识到,在个案公正之外,通过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明确的行为规则、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同样是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价值所在。
在办案之余,柯胥宁从未停止思考。他先后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20余篇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数字法治》等刊物发表。同时,他依托调研掌握实践中的真实需求与问题,先后执笔起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药品专利链接案件审理流程规定(试行)》《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为改进审判流程、制定司法举措等提供智力支持。
这些扎根实践的调研成果,让柯胥宁对新时代知识产权法官的职责使命有了更深刻的思考。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随着国力增强、教育投入加大、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也有更高的期待。对柯胥宁而言,他的使命,就是为这种创新活力保驾护航——“不仅要敢于亮剑制裁侵权,更要善于搭桥化解纠纷,让创新的活力在竞争与合作中持续迸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图① 2024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柯胥宁(第二排中)赴南京师范大学开展“庭审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图② 2024年9月,柯胥宁(右二)在审理的一起发明专利侵权案件中赴施工工地进行现场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