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汇聚多元合力 涵养江源生态

  □ 本报记者 徐  鹏

  作为青藏高原东北部核心区域、“中华水塔”重要涵养地,青海生态禀赋独特、生态地位关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施行三年来,当地统筹人大立法监督、公安生态警务、检察公益诉讼多元力量,构建全域立体、系统协同的生态保护格局,以良法善治守护江源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当地深耕生态警务建设,创新“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工作体系,建立分区分类、全域常态化管控机制。紧盯候鸟迁徙、湟鱼洄游、藏羚羊产羔、虫草采挖等关键节点,依托“车巡+步巡+无人机+直升机”立体化巡防网络,扎实开展“昆仑”“清风”、江河禁渔等专项整治,严打非法猎捕、盗采砂石、破坏珍稀植物等违法行为,成功侦办全国生态日十大典型野牦牛非法猎捕案件,精准整治水母雪兔子非法采挖乱象。
  同时,青海创新“生态+旅游”双警务模式,强化景区及网红打卡地生态管控与服务保障。依托“生态警长+生态警员+生态管护员”体系,联动14.6万名基层群防力量,补齐无人区、偏远牧区巡防短板。常态化化解人兽冲突等民生难题,累计救助雪豹、藏羚羊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0余只。通过“马背宣讲”“帐房讲堂”等特色普法形式,年均普法覆盖超50万人次,让生态法治理念扎根高原牧区。
  法治协同治理持续走深走实。今年8月,青海省人大机关、省检察院联合开展青年法治讲堂研学活动,组织60余名青年干部深入班彦村调研,见证生态修复与绿色农牧融合发展成果。干部们结合普氏原羚保护、青海湖治理、高原珍稀植物整治等鲜活案例,全方位展示立法监督、公益诉讼协同治理成效。与会领导提出,要持续深化人大精细立法、刚性监督与检察精准监督联动,推动生态治理从个案整治向流域化、系统化升级,擦亮“检察蓝守护生态绿”高原法治品牌。
  三年法治深耕,江源答卷亮眼。目前,青海湖裸鲤蕴藏量较保护初期增长51倍,可可西里藏羚羊种群数量从2万只恢复至7万只,全省连续39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青海以全方位法治护航,持续夯实高原生态安全根基,绘就江源大地天蓝、水清、草绿、物丰的生态新画卷。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