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密法治守护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写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雪山巍峨,冰川静卧,江河奔涌,草原苍茫……有着“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之称的青藏高原,全域横跨西藏、青海、新疆、四川、甘肃、云南六省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关乎全国生态平衡、气候调节与生物多样性存续,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命脉。
  2023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施行,作为我国首部针对高原特定区域的专项生态法律,为雪域高原生态保护划定清晰法治红线,夯实系统制度根基。
  三年来,这部法律在广袤的高原大地上落地生根,六省区同向发力,不断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雪域高原生态底色愈发鲜亮。
立规固本 完善法治体系
  清晨的泸沽湖湖面上,成片的海菜花顺着水波轻轻晃动,成为这片高原湖泊独特的初秋景致……位于云南省与四川省交界处的泸沽湖,既有高山湖泊的壮美,又有温婉秀丽的水乡韵味,有着“高原明珠”美誉。
  素有“水质观测员”之称的海菜花,只有水质极好的水域才能孕育。如今的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I类标准。“高原明珠”的清澈之美,离不开法治守护。《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和《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的施行,使两省实现“一湖共治”,共同筑牢高原湖泊生态屏障。
  法护泸沽湖是青藏高原六省区因地制宜做好法律衔接和配套法规完善工作,持续织密扎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治网络的一个缩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三年来,六省区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健全制度体系、补齐治理短板,构建起完备的法治保障格局。
  2025年8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是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出台后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实施办法,确保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各项规定在西藏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雄踞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省现行有效法规共300余件,其中涉及生态领域的法规107件,占全省立法总数的33%。
  云南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并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纳入《云南省“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四川制定或修改《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构建起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相衔接、具有四川特色的法规制度框架。
  甘肃依法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严守生态空间刚性边界,守护雪山冰川冻土资源。
  新疆立足防沙治沙、清洁能源建设等领域,不断优化法规体系建设,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六省区法治实践各有侧重、各具特色,逐步构建起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核心、地方性法规为支撑的高原生态保护法治体系,确保高原生态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护绿兴民 厚植民生底色
  走进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的四姑娘山双桥沟,林海苍翠葱郁,草甸清风拂面,雪山倒影在靛青色的湖面清晰浮现……
  双桥沟的秀美景色是当地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体现。以双桥沟内的隆珠措为例,当地严格开展高原湖泊、冻土及周边植被保护,严控人为扰动,因地制宜修建生态栈道,以低干扰方式发展生态旅游,实现高原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旅游良性融合。
  如果说双桥沟呈现出温柔静谧之美,那么来到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的坎布拉世界地质公园,映入眼帘的一座座如雕塑般巍然耸立的丹霞山峰则给人以壮阔磅礴之感。
  2025年4月,坎布拉获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这块世界级“金字招牌”也让当地村民尝到了甜头。
  “以前在外打工不稳定,如今在家门口就能工作,还有稳定收入。”坎布拉镇完吉合村村民扎西是景区内一名生态管护员,日常负责森林草原巡护、火情隐患排查巡山。他介绍,目前景区内200多名生态管护员全部来自本地脱贫户和监测户。
  附近村民还吃上了“生态饭”——景区运营带动村民从事保洁、摆渡车驾驶员等工作,一些村子还发展起民宿和露营基地……
  享受到环境改善红利的村民们也更加注重生态保护,不但会制止游客破坏环境的行为,还会主动宣讲法律知识,让大家从生态“旁观者”变为保护“参与者”。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了解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施行以来,文旅部指导青藏高原各省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高原生态旅游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互促共进。
司法聚力 恪守生态底线
  每年6月至8月,青海省青海湖流域会如期上演一场生命远征——数以万计的湟鱼(学名:青海湖裸鲤)从青海湖咸水中出发,向着淡水河上游逆流而上,完成产卵繁衍的生命延续。
  一些不法分子也将犯罪之手伸向它们。2021年8月20日,唐某和赵某、杜某使用船尾机、渔网等工具捕捞青海湖裸鲤,后被民警查获总计重239.65公斤的青海湖裸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最终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同时判决共同支付生态修复费用46971.4元。
  这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是司法亮剑守护高原生态安全的有力实践。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2023年9月以来,青藏高原六省区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0.2万件,依法守牢高原生态安全底线。
  云南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打通高原偏远地区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四川法院通过“车载法庭”等形式,将庭审现场搬到农牧民生活生产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新疆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执法联动等工作意见……各地法院不断创新举措,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保障青藏高原生态发展。
  青海检察机关紧盯黄河、湟水河等重要流域以及高原农牧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30余件;四川检察机关针对珍贵基因资源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开展公益诉讼专项保护……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化生态司法保护。
  三载法治深耕,三载蝶变跃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三年来,六省区立足全域生态大局,构建起“立法筑基、护绿兴民、司法兜底”的一体化治理模式,法治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富民红利充分释放,司法防护坚实有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图景在雪域高原徐徐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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