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跨境腐败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搭建反跨境腐败制度“四梁八柱”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8月25日,反跨境腐败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我国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明确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和职责;强化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明确企业廉洁合规义务;明确法律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家立法,对加快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强调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出台反跨境腐败法纳入重要改革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列入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跨境腐败治理决策部署,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新时代以来,我国持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反腐败全球治理,反跨境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建立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搭建反跨境腐败制度的“四梁八柱”,推动监察调查、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廉洁合规、国际合作等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集惩治、预防、反制于一体的专门性反腐败涉外法律,对于填补我国反跨境腐败专门立法空白,完善我国反腐败涉外法律体系,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跨境腐败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是强化我国反腐败鲜明立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我国始终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宣示我国反跨境腐败的基本立场、理念、原则,明确反腐败领域对外反制、阻断等相应措施,有利于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凝聚国际反腐败共识,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是规范跨境经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目前,我国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是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境外企业超过5万家。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海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营造廉洁营商环境对我国持续扩大贸易规模、支持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明确跨境经营企业的廉洁合规义务,持续健全廉洁合规体系,强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利于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合规、廉洁经营,把“廉洁”打造为核心竞争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营商环境。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是丰富追逃追赃和办理涉外腐败案件法律“工具箱”,提高反跨境腐败工作能力的创新举措。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反腐败斗争的涉外因素日益增多,境内腐败与境外腐败交织加剧,制约跨境腐败治理成效的瓶颈性问题依然存在。我国在反跨境腐败领域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分散,对线索移送、举报、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相关单位配合调查、追逃追赃等尚缺乏比较系统的规定。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有利于丰富反跨境腐败法律措施手段,解决跨境腐败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为查办跨境腐败案件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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