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误以为挣钱就是爱

  □ 李翠芳
  
  “我上个月拿了车间操作比赛的第一名,厂里说要给我转正了。”7月20日的一个午后,我的手机响起微信提示音,是小杰发来的消息,微信文字下面拍摄的荣誉证书格外醒目。
  谁能想到,一年前,这个17岁的少年还是一起聚众斗殴案的参与者,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迷茫。从迷途到归航,小杰的蜕变,正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刚柔并济、守护成长的生动缩影。
  时间回溯到2025年1月13日凌晨,在县城某酒吧门口,两伙年轻人因琐事对峙,场面瞬间失控。彼时还是某技工学校学生的小杰,被朋友电话叫到现场,他碍于面子前往帮忙。他虽未持器械,但作为聚众斗殴的参与者,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小杰刚满17岁。我审查发现,他此前无任何违法记录,还曾获评“先进班干部”等称号。他含着泪问我:“我能回去上学吗?我马上就要毕业了。”
  看到小杰的悔罪表现,我心里沉甸甸的。我进一步审查后发现,他是被纠集参与,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未使用器械,其行为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案发后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我认为,其行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
  我的意见得到了检察长的高度关注。2025年8月28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妇联代表等相关人士作为听证员进行听证。经公开听证,大家一致认为附条件不起诉更有利于小杰回归社会。当天,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案子有了结论,但我们没有止步于此。小杰为什么会误入歧途?社会调查揭开了答案:小杰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缺乏有效教育引导。父母一年回来一两次,打电话也只问他钱够不够花,从不问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和交友情况。这是典型的家庭监护缺失。
  依据兰考县检察院与县妇联会签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我们迅速委托县妇联对小杰家庭开展评估和指导。县妇联派出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第一次家访时,小杰妈妈还在外地,她在电话里哭着辩解:“我们在外打工也是为了他啊。”家庭教育指导师问:“你觉得孩子现在最需要的,是钱还是你?”电话那头,小杰妈妈沉默了。
  随后,我们向小杰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明确要求他们关注孩子日常行为、改善沟通方式、加强教育指导。县妇联为这个家庭定制了3个月的专属课程,涵盖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沟通工作坊、一对一心理咨询等。我们还邀请小杰的班主任参与帮教,共同关注他的思想动态。
  一次帮教活动中,家庭教育指导师让小杰母子俩画对方在自己心中的样子。小杰画了一个穿工作服的人影,旁边写着一个“忙”字。妈妈画了一个低头玩手机的孩子,旁边写着一个“唉”字。两人转过身,妈妈当场哭了:“妈妈对不起你,妈妈以为挣钱就是爱你。”小杰也红了眼眶:“妈,我也不对,以后不会再让你们担心了。”一句句愧疚与谅解,在司法温情的催化下,解开了母子间的隔阂。
  考验期内,我们联合妇联、学校、社工组成帮教小组。我负责法治教育,妇联干部持续进行心理疏导,学校就业老师协助对接工作资源。2025年10月,小杰从技工院校毕业后,成功入职一家制造企业,从学徒做起。车间主任评价他说:“这孩子话虽不多,但做事认真,眼里有活。”
  今年2月28日,六个月考验期满,小杰表现良好,兰考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那天,小杰妈妈握着我的手说:“检察官,谢谢你救了我儿子。”
  如今,小杰已经在工厂工作了半年多,其母亲也在县城找了工作,每天都能回家陪伴孩子。
  我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刚性”,是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划定清晰的底线,是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这个“紧箍咒”,是《督促监护令》的法律强制力;而“温度”,是社会调查对每个孩子背后故事的倾听,是家庭教育指导中对亲子关系的修复,是帮教小组根据孩子成长需求不断调整的陪伴。刚柔并济,才能把迷途少年从悬崖边拉回来,让他们有机会成为堂堂正正的人。
  (作者系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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