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茜
“如果我选了爷爷,妈妈会不会再也不回来看我了?”当10岁的小宇在电话里问我这句话时,我握着卷宗的手一下子就顿住了。挂断电话,小宇那句怯生生的提问却挥之不去,像一根刺扎在心里。这场官司的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让孩子不必在爱与陪伴之间,做一道残酷的“单选题”。几乎是一瞬间,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把“假如我是孩子”写进阅卷笔录
“假如我是小宇,此刻最想留在谁身边?”在阅卷笔录里,我特意写下这行字。案件并不复杂:小宇10岁,父亲7年前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母亲4年前改嫁并再育,小宇常年被寄养在祖父母家。祖父母与小宇母亲因小宇父亲身故赔偿款分割事宜产生矛盾。在祖父母抚养小宇期间,小宇母亲未付分文抚养费,如今祖父母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再向小宇母亲主张抚养费。案件争议焦点有三个:小宇母亲是否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定情形?小宇祖父母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变更监护权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当我合上卷宗,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小宇的提问。“未成年人案件从来不是谁赢谁输,孩子不该在亲情里做‘单选题’。”这是我办理这起案件时最坚定的想法。
把“假如我是爷爷”写进调查路线
“假如我是爷爷,我到底是为人还是为钱?”带着这个疑问与思考,我主动把庭审从“坐堂问案”改为“上门走访”。
在村委会里,村干部向我详细介绍了小宇家的情况,他掏出手机,给我看祖孙三人的“垃圾分类”打卡照,照片里的爷爷奶奶背脊佝偻但喜笑颜开,站在小宇两侧。
小宇母亲委屈地讲述着重组家庭的难处、自己平日对小宇的照顾,哭着说不是不给钱,是自己经济确实困难,怕让出监护权就失去了孩子。
爷爷奶奶只要谈起宝贝孙子就滔滔不绝,笑意逐渐取代了哀怨。老人说道,小宇是他们与逝去儿子最珍贵的血脉联结,他们含辛茹苦地抚养,付出的不仅是金钱与精力,更是全部的情感寄托。原来,老人内心深处最大的不安全感是害怕失去这最后的依靠。他们的真实诉讼请求不是争夺监护权,更不是索要“带孙费”,而是想与小宇共同生活。
把“法理情相融合”写进圆桌调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母亲健在且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形下,祖父母并不适合担任小宇的监护人,但“一撤了之”或“一驳了之”显然不是本案最优解。这个案件因牵扯到亲情、家庭、道德等因素,与事理和情理息息相关,法理情相融合的解纷技巧无疑是最适用的。这要求在案件审理中,要带入“角色”体会社情民意,借助与案件情境相关的价值观准确释法、析理、讲情,用法律的温情促进纠纷的化解。
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腿脚不方便,我把调解安排到了老人家里,爷爷、奶奶、妈妈、孩子、法官、书记员围成一圈,调解从“你错了”改为“你需要”。爷爷需要“名正言顺”:把实际抚养写进调解书;妈妈需要“亲子链接”:保留监护权,督促履行监护义务;小宇需要“不选边”:抚养费与母爱均不缺位。我们以敬老怀幼、济弱扶困、礼法合治等社会价值为导向,从下午2点到晚上7点,通过释明法理、阐明事理、讲明情理,终于把对抗化为对话,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小宇随祖父母共同生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
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写进回访日记
第一次见小宇时他胆怯的眼神让我格外牵挂,案子结了,心却没放下。调解书只解决了谁养、谁看、谁出钱,却留有一大片“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空白。于是,我们主动启动“判后延展服务”:向小宇赠送了自编法律宣传读本《漫话法律》,让他知道“法律也可以是他的护身符”;向小宇母亲发放了我撰写的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提示她要积极履行监护人职责。第二年儿童节,我进行了一次实地回访。一进小院,小宇礼貌问好,邀请我们落座喝水。我愣住,一年前他连头都不敢抬。爷爷告诉我:“如今上学路远,妈妈接送,放学回爷爷奶奶家,周末跟妈妈住,去年暑假还和妈妈去了海边。”说话间,小宇母亲开车到小院门口,给小宇送来了儿童节礼物,一身新衣。爷爷笑着说:“我们不抢孩子了,抢的是谁对他更好。”
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内涵,它不是口号,而是一张把法律、亲情、社会编织在一起的保护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一本漫画、一件礼物、一份成长档案,这些看似琐碎的细节,正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体现,原则之光终究要照进孩子的日常,才能叫作实现。
把“如我在诉”写进法官心语
小宇案让我提炼出“三问”工作法:一问“假如我是孩子”,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标尺,让孩子不做亲情“单选题”;二问“假如我是父母”,把情绪修复作为前置程序;三问“假如我是社会”,把协同保护做成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们联合妇联、教委、团区委等多家单位,成立了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普法宣传等多职能于一体的“运河启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聘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参与调解。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通过真切平实的语言向涉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作出法律提示。作为法官,我们始终牢记从裁判者到修复者的身份切换,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共心共情,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维系和利益需求,通过共情方式增强当事人对法的理解和认同,让裁判更有温度。
如今,每当我敲下法槌前,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个朴素的愿望:不必做亲情“单选题”,就是最好的成长;不必撕裂,就是最真的圆满。愿每一次法槌落下都能为孩子们蹚出一条柔软的成长之路,那条路通向的不是案结事了,而是人安、心暖、爱归。
(作者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