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出台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本报讯 记者邓君通讯员马卓尔 易佳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服务保障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系统推出覆盖各类经营主体全链条、全周期的司法服务举措,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21条重点任务、70项具体举措,涵盖严打涉企犯罪、激发创新活力、服务统一大市场、兑现胜诉权益、提升解纷质效等方面,着力帮助企业防范风险、维护权益、恢复发展。
《行动计划》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刑事司法方面,依法严惩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严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打击利用“网络水军”损害商业信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行动计划》明确,全省法院要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畅通企业快速维权渠道,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同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推进港(澳)资港(澳)法港(澳)仲裁,扩大港澳特邀调解组织试点法院范围,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行动计划》将保护关口前移,变“坐堂问案”为“主动把脉”。要求全省法院注重前端化解、源头预防,推动涉企纠纷在综治中心就地化解,加强商事调解机制建设,及时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看得见、用得着”的法律指引。聚焦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持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行动计划》还将司法保障延伸到权利实现的终端环节,既让胜诉权益“落袋为安”,也为困境企业“寻路重生”。要求持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流程,探索建设重点领域网络资金账户查控平台,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严格规范涉企财产保全措施,推动建立重点民企“诉讼保全白名单”和诉讼保全反担保机制。同时,完善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建立健全困境企业分级救治保护机制,支持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建设,助力危困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