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打伤同学怎么办


  小明是花园小学一年级的新生。
  一天,大家吃完午饭,在操场活动时,小明对小亮说:“我可是跑步冠军。”小亮不服气,对小明说:“那你就来追我呀!”说完撒腿便跑。小明在后面紧追不舍。“我还追不上你?”
  小亮为了不被小明抓到,经常掉转方向,还时不时地回过头冲着小明吐舌头,存心气他:“你不是跑步冠军吗?”
  小明追不上小亮,又急又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小亮砸了过去。结果没砸到小亮,却砸中了旁边路过的小静。小静的腿被砸破了皮,鲜血直流,被同学送往校医室。小明吓呆了,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
道法小博士
  低年级的同学们追跑打闹经常会发生碰撞,但用石头砸人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几年前有一个真实案例。在一个课外托管班里,小熊用铅笔盒朝着同学小飞砸过去,砸中了小飞的眼睛,导致小飞左眼受伤。托管班负责人和小熊的父母共同承担了侵权责任,赔偿小飞治疗费用合计18万余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小静被砸伤,因小明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的父母应当承担责任。
  摘自《给孩子的第一本民法典启蒙故事书》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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