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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磊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管理、账号资质审核、招聘信息格式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整治网络招聘平台信息发布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在灵活用工、平台用工与在线招聘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招聘信息早已超越企业与求职者之间单向沟通的范畴,而是成为深刻影响劳动力市场秩序、社会就业预期乃至公共治理的重要信息形态。然而,当前部分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主体资质、岗位信息真实性审核不严,为各类乱象滋生提供了空间。一些招聘信息发布主体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夸大宣传等方式引流,导致高薪诱导、岗位描述与实际不符等问题频发。更有甚者,以欺骗、误导手段诱使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甚至裹挟其参与传销、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还借助算法推荐、流量倾斜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放大不实或不规范招聘信息的传播。这些乱象不仅严重侵害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网络招聘行业的健康生态,扰乱了正常的就业市场秩序。 针对在招聘和求职场景下的这些突出问题,《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招聘类信息这一特殊类型的信息内容,进一步厘清平台、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的权责边界,推动招聘信息治理从被动纠偏转向主动规范。 对于招聘信息真实性不足这一核心痛点,《通知》着力强化平台对账号发布招聘信息的审查责任。其中明确要求平台加强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招聘信息发布主体进行真实身份核验和账号资质分类核验,按照“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对未经认证的账号限期督促完成资质认证,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并对明显违法违规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这一要求实质上是将招聘信息视为具有公共属性的重要信息类型,要求平台承担起信息“守门人”的基本责任,从源头上压缩虚假招聘信息的生存空间。 针对招聘信息格式及内容不规范的问题,《通知》强调要完善相关标准。例如,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不得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等名义变相发布招聘信息。这意味着,“伪招聘”“乱招聘”等信息将被“拒之门外”,求职者的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这不仅是对既有劳动法律制度的重申与细化,更是通过信息治理手段,将劳动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至招聘环节,从而减少劳动纠纷与社会风险隐患。 针对平台责任虚化问题,《通知》进一步压实平台在招聘信息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过去,一些平台动辄以“信息中介”“技术中立”为由,忽视自身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招聘信息往往采取被动下架、事后整改的应对方式。对此,《通知》明确要求平台须加强账号注册管理,实施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和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并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定期核验并登记建档。此外,平台还需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和异常名录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置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意味着,平台不再只是技术中立的信息服务提供者,而是被明确纳入就业信息治理体系之中,必须承担起持续、动态的管理义务。 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促进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实现平衡,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研究的课题。《通知》通过规范招聘信息账号管理和信息发布行为,实质上是在维护就业市场的基本秩序,推动形成更加透明、可信的就业信息环境。同时,《通知》的意义并不止于回应具体乱象,更在于其背后所体现的治理理念转变——通过信息共享、多部门执法协作和规则有效衔接,打破监管碎片化困境,提升治理整体效能,这也为后续相关制度的细化完善与落地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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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要当好招聘信息“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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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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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磊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管理、账号资质审核、招聘信息格式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整治网络招聘平台信息发布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在灵活用工、平台用工与在线招聘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招聘信息早已超越企业与求职者之间单向沟通的范畴,而是成为深刻影响劳动力市场秩序、社会就业预期乃至公共治理的重要信息形态。然而,当前部分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主体资质、岗位信息真实性审核不严,为各类乱象滋生提供了空间。一些招聘信息发布主体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夸大宣传等方式引流,导致高薪诱导、岗位描述与实际不符等问题频发。更有甚者,以欺骗、误导手段诱使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甚至裹挟其参与传销、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还借助算法推荐、流量倾斜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放大不实或不规范招聘信息的传播。这些乱象不仅严重侵害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网络招聘行业的健康生态,扰乱了正常的就业市场秩序。 针对在招聘和求职场景下的这些突出问题,《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招聘类信息这一特殊类型的信息内容,进一步厘清平台、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的权责边界,推动招聘信息治理从被动纠偏转向主动规范。 对于招聘信息真实性不足这一核心痛点,《通知》着力强化平台对账号发布招聘信息的审查责任。其中明确要求平台加强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招聘信息发布主体进行真实身份核验和账号资质分类核验,按照“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对未经认证的账号限期督促完成资质认证,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并对明显违法违规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这一要求实质上是将招聘信息视为具有公共属性的重要信息类型,要求平台承担起信息“守门人”的基本责任,从源头上压缩虚假招聘信息的生存空间。 针对招聘信息格式及内容不规范的问题,《通知》强调要完善相关标准。例如,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不得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等名义变相发布招聘信息。这意味着,“伪招聘”“乱招聘”等信息将被“拒之门外”,求职者的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这不仅是对既有劳动法律制度的重申与细化,更是通过信息治理手段,将劳动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至招聘环节,从而减少劳动纠纷与社会风险隐患。 针对平台责任虚化问题,《通知》进一步压实平台在招聘信息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过去,一些平台动辄以“信息中介”“技术中立”为由,忽视自身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招聘信息往往采取被动下架、事后整改的应对方式。对此,《通知》明确要求平台须加强账号注册管理,实施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和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并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定期核验并登记建档。此外,平台还需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和异常名录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置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意味着,平台不再只是技术中立的信息服务提供者,而是被明确纳入就业信息治理体系之中,必须承担起持续、动态的管理义务。 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促进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实现平衡,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研究的课题。《通知》通过规范招聘信息账号管理和信息发布行为,实质上是在维护就业市场的基本秩序,推动形成更加透明、可信的就业信息环境。同时,《通知》的意义并不止于回应具体乱象,更在于其背后所体现的治理理念转变——通过信息共享、多部门执法协作和规则有效衔接,打破监管碎片化困境,提升治理整体效能,这也为后续相关制度的细化完善与落地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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