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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一德 在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已不仅仅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更成为赋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工具。其通过重塑知识产权的创造逻辑、运用机制、保护模式与管理范式,正在推动形成一个复杂而精密的知识产权新生态系统。 人工智能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知识产权的创造方式与价值实现路径。其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人本中心”的创造主体假设,引入了“人机协同”的创造新范式。在这一范式下,创新不再局限于人类思维边界,而是扩展至算法与人类智慧的交互空间。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利用现有数据设计新的候选药物,提升药物创新水平。 在知识产权运用层面,人工智能构建了价值评估与实现的新机制。通过智能评估技术,可以更加精确地量化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技术潜力,帮助解决价值评估的主观性难题。同时,人工智能还能识别市场技术缺口和未来发展趋势,指导企业制定更加精准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交易环节,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匹配系统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一系列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知识产权逐步从静态资产转变为动态赋能资源。 不仅如此,人工智能还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自适应、自学习、自优化的治理生态系统。在保护层面,人工智能催生了“智能化监测—精准化识别—自动化处理”的全流程保护新模式。通过深度学习技术,智能监测系统能够在网络空间实时发现侵权行为,将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预防。人工智能还能辅助侵权判定,通过案例学习和法理推导,提供统一的判断标准,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侵权判定模糊地带问题。 在管理维度,人工智能正在引领从规则驱动到数据驱动的管理范式转型。在微观层面,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对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跟踪,能有效提升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在宏观层面,人工智能通过对创新链、价值链的系统分析,可以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更加精准的决策支持。人工智能驱动的管理范式的转变,可以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从静态规则管控逐步转向动态智能治理,大幅提升管理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此外,人工智能正在重塑知识产权服务的内涵与形式。通过画像技术,实现了知识产权服务的个性化定制;智能辅助工具大幅缩短了专利检索、分析和撰写的时间;全天候智能咨询系统突破了时空限制,扩展了服务的覆盖面。这些变革不仅提高了知识产权服务的可及性和专业性,还降低了创新主体获取知识产权服务的门槛,有助于激发更广泛的创新活力。 从全球治理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发展正在推动重塑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一方面,人工智能本身是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的焦点,各国正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知识产权性、数据权属、算法透明度等前沿问题展开激烈博弈;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能力成为国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关键抓手,技术领先的国家将在规则制定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发展大国,我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从战略视角看,我国应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规则重构,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中国方案。具体而言,应加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框架;加快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 总之,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不是技术与制度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场深刻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变革。这一变革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边界,重塑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的基本逻辑,构建了一个更加开放、动态、智能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面向未来,我们应当坚持系统观念,加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研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构建起数智时代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模式,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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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重塑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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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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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一德 在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已不仅仅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更成为赋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工具。其通过重塑知识产权的创造逻辑、运用机制、保护模式与管理范式,正在推动形成一个复杂而精密的知识产权新生态系统。 人工智能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知识产权的创造方式与价值实现路径。其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人本中心”的创造主体假设,引入了“人机协同”的创造新范式。在这一范式下,创新不再局限于人类思维边界,而是扩展至算法与人类智慧的交互空间。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利用现有数据设计新的候选药物,提升药物创新水平。 在知识产权运用层面,人工智能构建了价值评估与实现的新机制。通过智能评估技术,可以更加精确地量化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技术潜力,帮助解决价值评估的主观性难题。同时,人工智能还能识别市场技术缺口和未来发展趋势,指导企业制定更加精准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交易环节,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匹配系统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一系列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知识产权逐步从静态资产转变为动态赋能资源。 不仅如此,人工智能还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自适应、自学习、自优化的治理生态系统。在保护层面,人工智能催生了“智能化监测—精准化识别—自动化处理”的全流程保护新模式。通过深度学习技术,智能监测系统能够在网络空间实时发现侵权行为,将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预防。人工智能还能辅助侵权判定,通过案例学习和法理推导,提供统一的判断标准,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侵权判定模糊地带问题。 在管理维度,人工智能正在引领从规则驱动到数据驱动的管理范式转型。在微观层面,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对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跟踪,能有效提升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在宏观层面,人工智能通过对创新链、价值链的系统分析,可以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更加精准的决策支持。人工智能驱动的管理范式的转变,可以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从静态规则管控逐步转向动态智能治理,大幅提升管理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此外,人工智能正在重塑知识产权服务的内涵与形式。通过画像技术,实现了知识产权服务的个性化定制;智能辅助工具大幅缩短了专利检索、分析和撰写的时间;全天候智能咨询系统突破了时空限制,扩展了服务的覆盖面。这些变革不仅提高了知识产权服务的可及性和专业性,还降低了创新主体获取知识产权服务的门槛,有助于激发更广泛的创新活力。 从全球治理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发展正在推动重塑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一方面,人工智能本身是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的焦点,各国正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知识产权性、数据权属、算法透明度等前沿问题展开激烈博弈;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能力成为国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关键抓手,技术领先的国家将在规则制定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发展大国,我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从战略视角看,我国应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规则重构,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中国方案。具体而言,应加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框架;加快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 总之,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不是技术与制度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场深刻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变革。这一变革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边界,重塑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的基本逻辑,构建了一个更加开放、动态、智能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面向未来,我们应当坚持系统观念,加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研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构建起数智时代知识产权治理的中国模式,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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