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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检察机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担负着重要使命。 河北省秦皇岛市检察机关牢记为民初心,始终把为民司法、为民谋利作为检察履职的宗旨和目标,在“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提升护企“力度”、利民“温度”,靶向服务破题,精准高效监督,实质化解纠纷,促进社会治理,高质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取得新成效:今年2月以来,先后有4件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1件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27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院简报、专栏转发。 一、突出问题导向,靶向服务破题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既然是专项行动,就要奔着问题去,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选取监督小切口,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工作,既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又推动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着眼发挥检察职能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坚持高位部署、一体落实两个专项行动和“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沟通,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肯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民生关切,收集涉检信访诉求,建立“清单+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回音。两级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委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摸实情、听意见、理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各内设机构指导责任,实现“基层院+各条线”双向提升、共同进步。 二、严格依法办案,精准高效监督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依法是一切监督的前提。要把专项行动开展好、做到位,首先要精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和每一类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求,把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作为发力点,主动对接党委法治督察,持续加大对“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执法不规范、处罚不适当突出问题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推动实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贯通衔接、互促共进,一体提升党委法治督察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果。 规范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92件、起诉86人,李某合同诈骗案入选省级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依法监督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挽救濒危企业的同时保障更多群众就业。在市人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议中得分位列全市第一。 聚焦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解决历史遗留的长城管辖权不明、边界不清等问题,办理的督促保护九门口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推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帮助21名外地学生追讨暑假打工欠薪10.7万元。落实军地检察协作意见,依法支持军属周某劳动争议仲裁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三、坚持“三个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信访工作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做实做深专项行动,要在检察办案各环节牢固树立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全市检察机关将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理念融入轻罪治理,运用“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下好“检护民生”关键棋,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协同化解机制,8起案件实现当事人息诉罢访或达成检察和解。推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探索构建“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元化解模式,邀请专业领域人民监督员与专家咨询委员参与听证,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办理的异地联动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四、深化标本兼治,促进社会治理 专项行动要想取得长期效果,必须抓住促进社会治理这个根本,实现从“广泛监督”向“重点聚焦”转变、从“各自为政”向“协同联动”转变。 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公益诉讼数智平台,线索成案率43.3%。注重发现个案中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促进一揽子解决同类问题,推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的经验法则上升为社会治理的善治规则。针对犯罪嫌疑人修改伪造患者基因检测报告获取靶向药物的情况,建议行政单位堵塞靶向药物管理漏洞,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立足办案实际,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民事检察一体履职路径研究,荣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紧扣商业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和管理漏洞,探索“检察+行政”工作机制,促进金融领域协同治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协作配合,与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走访企业,通过加强法律咨询、意见反馈、司法保护等方式,促进企业守法经营、企业家依法维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检察定力、提升检察功力、激发检察活力,以改革创新力为牵引,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为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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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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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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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杰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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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检察机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担负着重要使命。 河北省秦皇岛市检察机关牢记为民初心,始终把为民司法、为民谋利作为检察履职的宗旨和目标,在“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提升护企“力度”、利民“温度”,靶向服务破题,精准高效监督,实质化解纠纷,促进社会治理,高质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取得新成效:今年2月以来,先后有4件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1件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27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院简报、专栏转发。 一、突出问题导向,靶向服务破题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既然是专项行动,就要奔着问题去,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选取监督小切口,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工作,既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又推动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着眼发挥检察职能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坚持高位部署、一体落实两个专项行动和“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沟通,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肯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民生关切,收集涉检信访诉求,建立“清单+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回音。两级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委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摸实情、听意见、理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各内设机构指导责任,实现“基层院+各条线”双向提升、共同进步。 二、严格依法办案,精准高效监督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依法是一切监督的前提。要把专项行动开展好、做到位,首先要精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和每一类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求,把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作为发力点,主动对接党委法治督察,持续加大对“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执法不规范、处罚不适当突出问题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推动实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贯通衔接、互促共进,一体提升党委法治督察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果。 规范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92件、起诉86人,李某合同诈骗案入选省级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依法监督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挽救濒危企业的同时保障更多群众就业。在市人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议中得分位列全市第一。 聚焦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解决历史遗留的长城管辖权不明、边界不清等问题,办理的督促保护九门口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推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帮助21名外地学生追讨暑假打工欠薪10.7万元。落实军地检察协作意见,依法支持军属周某劳动争议仲裁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三、坚持“三个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信访工作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做实做深专项行动,要在检察办案各环节牢固树立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全市检察机关将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理念融入轻罪治理,运用“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下好“检护民生”关键棋,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协同化解机制,8起案件实现当事人息诉罢访或达成检察和解。推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探索构建“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元化解模式,邀请专业领域人民监督员与专家咨询委员参与听证,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办理的异地联动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四、深化标本兼治,促进社会治理 专项行动要想取得长期效果,必须抓住促进社会治理这个根本,实现从“广泛监督”向“重点聚焦”转变、从“各自为政”向“协同联动”转变。 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公益诉讼数智平台,线索成案率43.3%。注重发现个案中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促进一揽子解决同类问题,推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的经验法则上升为社会治理的善治规则。针对犯罪嫌疑人修改伪造患者基因检测报告获取靶向药物的情况,建议行政单位堵塞靶向药物管理漏洞,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立足办案实际,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民事检察一体履职路径研究,荣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紧扣商业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和管理漏洞,探索“检察+行政”工作机制,促进金融领域协同治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协作配合,与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走访企业,通过加强法律咨询、意见反馈、司法保护等方式,促进企业守法经营、企业家依法维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检察定力、提升检察功力、激发检察活力,以改革创新力为牵引,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为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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