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律服务·说法
8 6/8 5 6 7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核心价值观领风尚 遵法守德共促和谐
·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 冷静期透支信用卡
恶意消费应当返还
· 抵押未成年人房产
侵害权益合同无效
· 餐具收费涉嫌侵权
检察监督规范行为

冷静期透支信用卡
恶意消费应当返还

( 2024-09-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付建国

  在离婚冷静期内,妻子大肆透支丈夫信用卡,这笔被挥霍的钱财究竟该如何定性?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查明,大庆市居民杨某与邵某是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于2023年3月到大庆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然而,在离婚冷静期满后,双方仍然未就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致使无法通过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
  不久后,杨某就发现了妻子邵某在离婚冷静期内,使用杨某名下的三张银行信用卡,共计透支消费多达11万余元。
  杨某认为,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恶意透支其信用卡,款项去向不明,导致其还款困难,严重侵害了其财产权益,也影响了其个人信用。杨某以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为由将邵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本案系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从透支账单记载看,杨某名下的两张信用卡先后在皮草广场等地消费7万余元,系个人消费支付,故与邵某抗辩“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事实不相符。
  同时,结合杨某认可其名下另一张信用卡消费的4万余元,其中取现3万元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故该3万元不属于邵某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鉴于信用卡纠纷系银行向杨某主张权利的特殊性,且透支也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故系个人债务,邵某应将8万余元返还给杨某。
  据此,法院判决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返还透支杨某信用卡款项共计80228元。邵某不服,提出上诉。大庆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一审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邵某在离婚冷静期内恶意透支丈夫的信用卡,且大部分款项都未用于家庭支出,损害了杨某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