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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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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法机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实现路径,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筑法治之基、倾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基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上层建筑,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市政法机关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切实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深化法治思想认识。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着全方位、多层次的作用,要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实施效能,推动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筑牢法治理论根基。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首课”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推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持续推进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工作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全面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督办协调、督查落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保护,倾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力 新质生产力是引领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生产力,其战略目的在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产业升级构筑竞争新优势。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穿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通过确立和保护创新主体的权益,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环境和条件。 聚焦重点领域科学立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矛盾点、空白点、薄弱点,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通过立法制规巩固传统产业领先地位,加快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引导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造成掣肘的地方性规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具时效性、持续性、针对性的法治体系,更具全面性、安全性、公平性的法治环境。 聚焦重点环节严格执法司法。在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上下功夫,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持续深化政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重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授权确权和司法审判相关信息交流机制,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沟通,提高执法司法水平。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依法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协同,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从严追究。 聚焦新兴领域加强司法供给。要围绕新技术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持续优化司法供给,主动为新兴行业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体检”,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合理经营,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要持续加强精准普法,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量身定制普法课程、精选典型案例,分类、分层、分领域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市场竞争、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势 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市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文章,在法治轨道上让办事更高效、办案更公正、服务更优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经侦联勤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警企联动机制,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四类”突出涉企犯罪,及时发现立案,坚决依法打击。要强化涉企案件立审执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类案集中审+专项执行”模式,高效审执涉企案件。不断推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巩固“进千企发万卷”调研服务和“万所联万会”等长效机制,建立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深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 持续深化政法机关政务服务改革,精细落实惠企政策,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编制政法机关惠企政策清单,及时兑现让利助企政策,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紧密结合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努力实现“让数据跑步、不让群众跑腿”的政务模式。 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时代所需,也是群众所盼。我们要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强化使命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厚植新质生产力法治沃土,为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百色新篇章作出政法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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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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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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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庆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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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法机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实现路径,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筑法治之基、倾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基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上层建筑,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市政法机关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切实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深化法治思想认识。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着全方位、多层次的作用,要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实施效能,推动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筑牢法治理论根基。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首课”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推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持续推进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工作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全面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督办协调、督查落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保护,倾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力 新质生产力是引领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生产力,其战略目的在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产业升级构筑竞争新优势。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穿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通过确立和保护创新主体的权益,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环境和条件。 聚焦重点领域科学立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矛盾点、空白点、薄弱点,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通过立法制规巩固传统产业领先地位,加快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引导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造成掣肘的地方性规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具时效性、持续性、针对性的法治体系,更具全面性、安全性、公平性的法治环境。 聚焦重点环节严格执法司法。在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上下功夫,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持续深化政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重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授权确权和司法审判相关信息交流机制,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沟通,提高执法司法水平。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依法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协同,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从严追究。 聚焦新兴领域加强司法供给。要围绕新技术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持续优化司法供给,主动为新兴行业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体检”,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合理经营,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要持续加强精准普法,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量身定制普法课程、精选典型案例,分类、分层、分领域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市场竞争、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势 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市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文章,在法治轨道上让办事更高效、办案更公正、服务更优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经侦联勤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警企联动机制,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四类”突出涉企犯罪,及时发现立案,坚决依法打击。要强化涉企案件立审执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类案集中审+专项执行”模式,高效审执涉企案件。不断推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巩固“进千企发万卷”调研服务和“万所联万会”等长效机制,建立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深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 持续深化政法机关政务服务改革,精细落实惠企政策,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编制政法机关惠企政策清单,及时兑现让利助企政策,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紧密结合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努力实现“让数据跑步、不让群众跑腿”的政务模式。 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时代所需,也是群众所盼。我们要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强化使命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厚植新质生产力法治沃土,为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百色新篇章作出政法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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