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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宁陵检察建议推动医院建规范化母婴室

( 2023-12-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尚林杰 郭玺

  “以前带孩子看病,在公共场合哺乳确实很尴尬!现在走进‘妈咪小屋’感到很温馨,文明气息越来越浓厚!”12月13日,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但在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年轻的张女士边哺育着未满周岁的孩子边对医护人员说。
  2023年9月,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宇英在浏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时,看到志愿者反映宁陵县部分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尤其是县人民医院等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未配建母婴室,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哺育婴儿的现实需求。
  陈宇英把相关情况向宁陵县检察院领导汇报后,院党组当即安排检察干警到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走访,并随机向200余名女性就医者发放问卷调查表,结果显示,90%以上受访者认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应配建母婴室,尤其应在儿科门诊附近配建母婴室,以方便妈妈们对婴儿哺乳、换洗纸尿裤。鉴于此,宁陵县检察院决定对县城内的医院逐一走访取证,发现3家公立医院没有配备母婴室。
  9月14日,宁陵县检察院邀请由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及县妇联负责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参加的听证会,就监督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进行听证。根据听证会达成的共识,宁陵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设置和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及时进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督促相关医院按规定配建母婴室。
  针对整改情况,宁陵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县妇联负责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共同开展“回头看”,确认3家公立医院均建成10平方米以上的“妈咪小屋”,并张贴了明显引导标识,设置了操作台、洗手池、沙发、茶几等,统一的暖色格调让人感觉温暖,为哺乳期的妈妈们提供了一个温馨、私密、便捷的哺乳空间,其他相关公共场所也进行了整改,公共服务功能得到完善提升。
  “应需而生,因爱而暖!宁陵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从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到完善医疗机构母婴设施,疏堵点、解难点、消痛点,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全县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了‘检察方案’。”宁陵县文明办负责人张斌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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