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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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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明:本院受理王彦强诉王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207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6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公告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姚立明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代红涛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长征:本院受理邱来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邵长才:本院受理周建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业超:本院受理张高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钱海燕:本院受理赵红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余涛:本院受理尹飞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马彪:本院受理李海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6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夏金生:本院受理张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6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江苏西恩元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青墨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宏图、程真锋、毕研波、王苏北:本院受理张慧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光勤:本院受理陆培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宇峰、刘颂:本院受理候立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俊峰:本院受理段焕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郏信寒:本院受理孟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聂新宝:本院受理王加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新德:本院受理戚迎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周茂刚:本院受理王合施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蒋奎:本院受理翟卫革、侯子帛诉江苏君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市德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丰县应急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赵果:本院受理原告赵新凤、赵心茹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赵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新凤、赵心茹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的抚养费18,600元;二、被告赵果从2023年2月起每月支付原告赵新凤、赵心茹抚养费各2,000元,至原告赵新凤、赵心茹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止。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赵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彭春林: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28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彭春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建华借款180,000元,并从2022年3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12%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建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彭春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郭绍平:本院受理原告肖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肖玲与被告郭绍平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肖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3689号 刘豪:本院受理原告邵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4310号 何海波:本院受理原告黄光雄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3846号 杨辉: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2959号 李军、柯效伟、何丽芳: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2959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省南充强力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本金3000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贷款本金还清时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并减去已支付利息61.36元。二、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四川省阳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被告李建东、李军、吴端阳、何丽芳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判决第一判项中的本息范围内按抵押顺位优先受偿。三、被告李建东、李军、柯效伟、吴端阳对本判决第一判项中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可以向被告四川省南充强力电器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蒋邱宝:原告梅颖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荣华:原告周付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清华:原告杨跃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丁辉:本院受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3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蒋荣:本院受理杜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49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明英:本院受理徐爱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杜伟、孔春红:原告兰陵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资金互助社诉你们及杜红明、王树英、王保友、杜洪兰、张德学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1324民初5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张春苗:本院于2023年8月3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新超申请宣告张春苗失踪一案。陈新超称张春苗于1997年外出走失,后一直未归。下落不明人张春苗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张春苗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张春苗生存现状者,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张春苗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山东兰陵酒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宋磊:本院受理包丽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车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昆山市花桥镇英泰房产中介所:本院受理上海易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金宝、蔡惠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侯庆好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韩小波、孟新君、李冬: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9916号原告昆山永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及第三人昆山久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湖北乐吉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卢文斌: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0920号原告苏州永合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李刚:本院受理卢有明与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义伟、金建忠、刘怀熙、沈旭明、杨巧英、徐晓荣、王凤珍、周月红、王晓峰:本院受理无锡市祁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银钗、胡婉月、胡琬果: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诉你们、胡爱华、陈柳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程从富: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581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钛士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钛士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逗善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立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3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大伟:本院受理王冬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徐叶明:本院受理刘云见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简转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郑树良:本院受理昆山市曹安供销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勇、上海纵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树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晓东:本院受理昆山艾米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古长平:本院受理赵水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廖凯枢:本院受理王战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晓栋:本院受理常州罗曼达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沈剑:本院受理仇庭高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全秋红:本院受理徐建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无锡市橡皮筋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宁波市橡皮筋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艺朝艺夕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补充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川:本院受理常州市梦海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诉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飞虎:原告孙磊诉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化市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你作为第三人,现向你送(2023)冀02民终2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邹正林:本院受理申请人邹春华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311民特11号民事判决书:一、宣告邹正林失踪;二、指定邹春华为失踪人邹正林的财产代管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刘家德:原告熊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23)川0311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郭尤辉:我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被申请人王静英本次事故造成的损伤住院天数合理性、损伤花费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书,望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选择受委托鉴定机构事宜,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鉴定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我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许柯:我院受理李操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对李操的伤残及三期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书,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选择受委托鉴定机构事宜,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鉴定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我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贡美宜佳纸品有限公司:原告邱炳辉诉被告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章伟健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2023)川0311民初174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3年11月29日9:30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敬俊丽:关于李学军申请执行敬俊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位于长垣市蒲西区卫华大道北侧、笃信路西侧亿隆荣华园28幢1单元11501室房产出具的豫郑豫建评字[2023]091635A号房地产评估报告、本院(2023)豫0783执恢346号拍卖裁定书及异议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后五日内你可向本院对上述房产评估报告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房产评估报告所涉及房产进行司法拍卖。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刘友良:原告刘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阮徐涛:原告青岛合信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平县尚沃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因灭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0590446、出票日期2021年7月8日、金额20000元、出票人宁波甬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浙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浙江浙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陆庆华:原告当涂县福华钢管租赁经营部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被告支付原告钢管租金70536.82元;被告返还原告钢管2666.3米或折价赔偿2666.3米×10=26663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赛峋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赛峋智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单位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浙0411民初27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为你单位向原告交纳出资款20万元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谢德叙:原告邵建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仝宗泰:原告嘉兴广源农贸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59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饶德鑫:原告张逯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52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代柳志:原告游望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浙0402民初581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焦飞虎:原告金立飞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416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言金鸿:原告张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4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世锋: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4968号原告莫蔚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阳名医疗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0892号原告美东汇成生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治朋: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0241号原告吕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鲸洗涟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卡尔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1147号原告诸暨车友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祥青: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1771号原告单庆生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合肥瑞林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9904号原告苏州安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寿仁、常州市雅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纽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寿仁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月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沈伟:本院受理张锁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4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国海:本院受理西华县大鹏酒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22民初367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尤伟:本院受理苗来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殷树友:本院受理郭美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石开言:本院受理朱文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蔡铭检:本院受理缪振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童利顺:本院受理沈学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旭博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胡飞:本院受理昆山联连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饶晓明:本院受理刘利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志:本院受理陆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相云杰:本院受理王强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明、杨月芳:本院受理王清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明、杨月芳:本院受理吴贤道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董祥运:本院受理宋祥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凯元:本院受理刘家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顾晨:本院受理朱雨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建华:本院受理张旭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震:本院受理陈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俊、唐生智:本院受理蒋文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伟:本院受理刘泽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4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费春华:本院受理黄在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4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黎敏:本院受理张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庞松红:本院受理潘欢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坤:本院受理周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徐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黄伟:本院受理韦行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小伟:本院受理叶青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昆:本院受理吕仕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舟:本院受理万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华平:本院受理朱和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雪琴:本院受理李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付睿:本院受理原告高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枫:本院受理原告伍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魏小军:本院受理原告白学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3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白学云与被告魏小军于2022年6月达成的车辆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14日解除;二、被告魏小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白学云返还购车款10,3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建全:本院受理原告张祎涵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建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张祎涵支付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10,000元;二、2023年6月起至原告张祎涵独立生活时止的抚养费,被告张建全按5000元/年的标准在每年5月31日前向原告张祎涵支付;三、驳回原告张祎涵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秦五林:本院受理原告谭松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秦五林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谭松松借款人民币100000元;二、驳回原告谭松松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583号 遵义弘正变配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孚为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遵义弘正变配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627号 张倩:原告陈成义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2023)浙0382民初8627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9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育标:本院审理原告浙江智菱新能源有限公司诉你与陈宏豪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53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徐东南: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兴龙夕钢片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61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真华:本院审理原告魏谋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77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泰诺威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明冠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4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坤易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天想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司与乐清坤实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州市郑东新区润沣电器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朱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孔令彬: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海馨沙石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8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晓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诉你与伍巧娟、南岳香、周钒、周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柳市天空豪顶装饰材料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54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北京天道恒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智力来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与第三人张博钧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安森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原告浙江中威智能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安森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管介林:本院原告夏操长与被告管介林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5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昆山瀚翔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系“京东2021-京东集团昆山花桥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单位。近期我局多次接到该项目施工工人反映被欠薪的情况,故需对你单位进行调查询问。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昆人社察询字〔2023〕第031202号),通知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的施工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截止目前,涉及该项目由你单位招用、总承包单位招用及其分包单位招用的施工工人,尚存在未结清的工人工资明细(须含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号、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工作天数、未结清工资额等),并接受我局询问(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幢8楼,联系电话:0512-55236057)。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对你单位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星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系“京东2021-京东集团昆山花桥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的“20#、26#-29#、30#、32#楼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近期我局多次接到该项目施工工人反映被欠薪的情况,故需对你单位进行调查询问。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昆人社察询字〔2023〕第031204号),通知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的分包合同以及截止目前,涉及该项目由你单位安排入场施工的工人,尚存在未结清的工人工资明细(须含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号、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工作天数、未结清工资额),并接受我局询问(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幢8楼,联系电话:0512-55236057)。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对你单位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欧琦,广东省肇庆市人,由于我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已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我意识到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多数人的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作出深刻检讨,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仲裁公告 (2023)徐仲受字第177号 孙腾:本会受理申请人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十五日内。 徐州仲裁委员会 司若风(身份证号码:32080419******0511)、路鸿儒(身份证号码:34032119******1166):本委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与你们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3年12月4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3年12月16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们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孙迪: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丰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孙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22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224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齐洁: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丰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齐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22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227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蔡海云、于成杰:本会受理的何美玲与蔡海云、于成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20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204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维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创雅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维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1]津仲字第241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1]津仲裁字第241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金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福州星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号为[2023]津仲字第0051号,本会已依法作出决定书。现向你公司送达[2023]津仲决字第0051号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毛士领:本会受理的魏学红与你的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津仲字第126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126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福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0491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491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何彪: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正刚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拉仲裁字第240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3年11月14日16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安徽省谷园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固镇县雪花面粉厂:本委受理蚌埠盛丰食品有限公司与你们关于《收购协议》产生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裁和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和选定仲裁员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满如你们未选定仲裁员,将由平俊杰担任独任仲裁员,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蚌埠仲裁委员会 海南群立辉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群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第102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群立辉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江燕、张俊玲、史振宇、陈开通、吉才臣、陈宗越、陈绚、郑刚、吴毓刚、苏恩泽、王山玉、王紫怡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138、252、285、286、287、289、290、291、292、293、294、29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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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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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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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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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明:本院受理王彦强诉王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207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6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公告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姚立明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代红涛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长征:本院受理邱来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邵长才:本院受理周建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业超:本院受理张高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钱海燕:本院受理赵红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余涛:本院受理尹飞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马彪:本院受理李海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6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夏金生:本院受理张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6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江苏西恩元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青墨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宏图、程真锋、毕研波、王苏北:本院受理张慧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光勤:本院受理陆培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宇峰、刘颂:本院受理候立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5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俊峰:本院受理段焕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郏信寒:本院受理孟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聂新宝:本院受理王加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新德:本院受理戚迎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周茂刚:本院受理王合施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蒋奎:本院受理翟卫革、侯子帛诉江苏君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市德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丰县应急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赵果:本院受理原告赵新凤、赵心茹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赵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新凤、赵心茹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的抚养费18,600元;二、被告赵果从2023年2月起每月支付原告赵新凤、赵心茹抚养费各2,000元,至原告赵新凤、赵心茹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止。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赵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彭春林: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28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彭春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建华借款180,000元,并从2022年3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12%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建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彭春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郭绍平:本院受理原告肖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肖玲与被告郭绍平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肖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3689号 刘豪:本院受理原告邵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4310号 何海波:本院受理原告黄光雄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3846号 杨辉: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2959号 李军、柯效伟、何丽芳: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2959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省南充强力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本金3000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贷款本金还清时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并减去已支付利息61.36元。二、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四川省阳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被告李建东、李军、吴端阳、何丽芳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判决第一判项中的本息范围内按抵押顺位优先受偿。三、被告李建东、李军、柯效伟、吴端阳对本判决第一判项中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可以向被告四川省南充强力电器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蒋邱宝:原告梅颖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荣华:原告周付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清华:原告杨跃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丁辉:本院受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3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蒋荣:本院受理杜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49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明英:本院受理徐爱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杜伟、孔春红:原告兰陵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资金互助社诉你们及杜红明、王树英、王保友、杜洪兰、张德学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1324民初5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张春苗:本院于2023年8月3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新超申请宣告张春苗失踪一案。陈新超称张春苗于1997年外出走失,后一直未归。下落不明人张春苗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张春苗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张春苗生存现状者,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张春苗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山东兰陵酒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宋磊:本院受理包丽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车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昆山市花桥镇英泰房产中介所:本院受理上海易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金宝、蔡惠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侯庆好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韩小波、孟新君、李冬: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9916号原告昆山永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及第三人昆山久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湖北乐吉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卢文斌: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0920号原告苏州永合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李刚:本院受理卢有明与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义伟、金建忠、刘怀熙、沈旭明、杨巧英、徐晓荣、王凤珍、周月红、王晓峰:本院受理无锡市祁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银钗、胡婉月、胡琬果: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诉你们、胡爱华、陈柳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程从富: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581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钛士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钛士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逗善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立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3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大伟:本院受理王冬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徐叶明:本院受理刘云见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简转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郑树良:本院受理昆山市曹安供销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勇、上海纵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树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晓东:本院受理昆山艾米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古长平:本院受理赵水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廖凯枢:本院受理王战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晓栋:本院受理常州罗曼达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沈剑:本院受理仇庭高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全秋红:本院受理徐建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无锡市橡皮筋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宁波市橡皮筋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艺朝艺夕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补充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川:本院受理常州市梦海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诉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飞虎:原告孙磊诉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化市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你作为第三人,现向你送(2023)冀02民终2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邹正林:本院受理申请人邹春华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311民特11号民事判决书:一、宣告邹正林失踪;二、指定邹春华为失踪人邹正林的财产代管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刘家德:原告熊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23)川0311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郭尤辉:我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被申请人王静英本次事故造成的损伤住院天数合理性、损伤花费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书,望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选择受委托鉴定机构事宜,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鉴定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我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许柯:我院受理李操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对李操的伤残及三期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书,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选择受委托鉴定机构事宜,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鉴定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我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贡美宜佳纸品有限公司:原告邱炳辉诉被告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章伟健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2023)川0311民初174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3年11月29日9:30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敬俊丽:关于李学军申请执行敬俊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位于长垣市蒲西区卫华大道北侧、笃信路西侧亿隆荣华园28幢1单元11501室房产出具的豫郑豫建评字[2023]091635A号房地产评估报告、本院(2023)豫0783执恢346号拍卖裁定书及异议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后五日内你可向本院对上述房产评估报告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房产评估报告所涉及房产进行司法拍卖。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刘友良:原告刘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阮徐涛:原告青岛合信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平县尚沃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因灭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0590446、出票日期2021年7月8日、金额20000元、出票人宁波甬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浙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浙江浙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陆庆华:原告当涂县福华钢管租赁经营部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被告支付原告钢管租金70536.82元;被告返还原告钢管2666.3米或折价赔偿2666.3米×10=26663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赛峋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赛峋智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单位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浙0411民初27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为你单位向原告交纳出资款20万元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谢德叙:原告邵建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仝宗泰:原告嘉兴广源农贸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59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饶德鑫:原告张逯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52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代柳志:原告游望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浙0402民初581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焦飞虎:原告金立飞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416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言金鸿:原告张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4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世锋: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4968号原告莫蔚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阳名医疗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0892号原告美东汇成生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治朋: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0241号原告吕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鲸洗涟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卡尔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1147号原告诸暨车友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祥青: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1771号原告单庆生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合肥瑞林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9904号原告苏州安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寿仁、常州市雅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纽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寿仁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月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沈伟:本院受理张锁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4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国海:本院受理西华县大鹏酒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22民初367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尤伟:本院受理苗来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殷树友:本院受理郭美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石开言:本院受理朱文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蔡铭检:本院受理缪振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童利顺:本院受理沈学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旭博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胡飞:本院受理昆山联连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饶晓明:本院受理刘利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志:本院受理陆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相云杰:本院受理王强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明、杨月芳:本院受理王清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明、杨月芳:本院受理吴贤道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董祥运:本院受理宋祥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凯元:本院受理刘家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顾晨:本院受理朱雨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建华:本院受理张旭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震:本院受理陈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3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俊、唐生智:本院受理蒋文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伟:本院受理刘泽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4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费春华:本院受理黄在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4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黎敏:本院受理张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庞松红:本院受理潘欢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坤:本院受理周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徐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黄伟:本院受理韦行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小伟:本院受理叶青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昆:本院受理吕仕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舟:本院受理万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华平:本院受理朱和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雪琴:本院受理李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付睿:本院受理原告高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枫:本院受理原告伍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魏小军:本院受理原告白学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3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白学云与被告魏小军于2022年6月达成的车辆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14日解除;二、被告魏小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白学云返还购车款10,3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建全:本院受理原告张祎涵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建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张祎涵支付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10,000元;二、2023年6月起至原告张祎涵独立生活时止的抚养费,被告张建全按5000元/年的标准在每年5月31日前向原告张祎涵支付;三、驳回原告张祎涵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秦五林:本院受理原告谭松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秦五林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谭松松借款人民币100000元;二、驳回原告谭松松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583号 遵义弘正变配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孚为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遵义弘正变配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627号 张倩:原告陈成义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2023)浙0382民初8627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9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育标:本院审理原告浙江智菱新能源有限公司诉你与陈宏豪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53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徐东南: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兴龙夕钢片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61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真华:本院审理原告魏谋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77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泰诺威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明冠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4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坤易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天想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司与乐清坤实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州市郑东新区润沣电器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朱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孔令彬: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海馨沙石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8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晓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诉你与伍巧娟、南岳香、周钒、周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柳市天空豪顶装饰材料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54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北京天道恒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智力来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与第三人张博钧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安森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原告浙江中威智能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安森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管介林:本院原告夏操长与被告管介林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5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昆山瀚翔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系“京东2021-京东集团昆山花桥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单位。近期我局多次接到该项目施工工人反映被欠薪的情况,故需对你单位进行调查询问。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昆人社察询字〔2023〕第031202号),通知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的施工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截止目前,涉及该项目由你单位招用、总承包单位招用及其分包单位招用的施工工人,尚存在未结清的工人工资明细(须含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号、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工作天数、未结清工资额等),并接受我局询问(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幢8楼,联系电话:0512-55236057)。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对你单位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星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系“京东2021-京东集团昆山花桥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的“20#、26#-29#、30#、32#楼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近期我局多次接到该项目施工工人反映被欠薪的情况,故需对你单位进行调查询问。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昆人社察询字〔2023〕第031204号),通知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的分包合同以及截止目前,涉及该项目由你单位安排入场施工的工人,尚存在未结清的工人工资明细(须含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号、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工作天数、未结清工资额),并接受我局询问(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幢8楼,联系电话:0512-55236057)。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对你单位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欧琦,广东省肇庆市人,由于我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已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我意识到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多数人的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作出深刻检讨,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仲裁公告 (2023)徐仲受字第177号 孙腾:本会受理申请人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十五日内。 徐州仲裁委员会 司若风(身份证号码:32080419******0511)、路鸿儒(身份证号码:34032119******1166):本委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与你们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3年12月4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3年12月16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们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孙迪: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丰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孙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22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224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齐洁: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丰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齐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22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227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蔡海云、于成杰:本会受理的何美玲与蔡海云、于成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20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204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维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创雅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维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1]津仲字第241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1]津仲裁字第241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金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福州星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号为[2023]津仲字第0051号,本会已依法作出决定书。现向你公司送达[2023]津仲决字第0051号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毛士领:本会受理的魏学红与你的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津仲字第126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126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福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0491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491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何彪: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正刚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拉仲裁字第240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3年11月14日16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安徽省谷园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固镇县雪花面粉厂:本委受理蚌埠盛丰食品有限公司与你们关于《收购协议》产生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裁和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和选定仲裁员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满如你们未选定仲裁员,将由平俊杰担任独任仲裁员,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蚌埠仲裁委员会 海南群立辉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群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第102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群立辉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江燕、张俊玲、史振宇、陈开通、吉才臣、陈宗越、陈绚、郑刚、吴毓刚、苏恩泽、王山玉、王紫怡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138、252、285、286、287、289、290、291、292、293、294、29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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