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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 2023-09-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降,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优化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据了解,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上述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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