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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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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是培养法律人公正的职业道德观
· 是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核心内容
· 无寻处 唯有少年心
· 发展中国式司法制度
· 清代吴宏审案中的法律正义

发展中国式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的中国模式与实践逻辑》导言

( 2023-08-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胡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中国式司法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产生,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导下不断完善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司法制度承继中华传统法律文化,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公正司法之路。中国式司法制度从国情出发,学习、继承和借鉴了古今中外人类司法文明的有益成果,具有公开的政治性、鲜明的人民性、内在的合法性、充分的科学性、积极的建设性、与时俱进的实践性等显著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式司法制度也出现了一些不足与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司法公信力缺失、法律实施效果不佳、法律缺乏权威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处于发展与成熟的过程中,中国式司法制度也处在发展和成长的过程中,仍需我们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以实现夯实理论、丰富内涵和完善制度的目标。
  发展中国式司法制度,需要明确其内涵,厘清中国特色与司法规律之关系。中国式司法制度有着深厚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底蕴,它总结了中国人民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借鉴了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中国人民百年来努力探索与实践的智慧结晶,是社会主义属性与中国特色的有机结合。因此,我们应当在彰显自身特点、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推进中国式司法制度的改革,进而实现中国式司法制度现代化。
  发展中国式司法制度,需要明确改革的方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党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和长久考虑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审判中心主义成为当前我国的一项基本共识,这对于刑事诉讼理论研究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然而,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而言,这仅仅是一个新的开端。如果不能从理论上深刻解释审判中心主义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如果不能从经验层面深入剖析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现况与问题,以审判为中心就很容易沦为一种新的口号,难以在刑事司法改革中起到真正的引领作用。所以,深刻认识、正确理解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认真解决好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改革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从宏观层面来说,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必然要进行诉讼制度的改革。我国正值司法改革关键时期,如果司法公信力不高,会严重影响司法定分止争功能的发挥,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坚守法治理念与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通过理论指引、实践创新和制度完善来促进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制度的中国模式与实践逻辑》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改革,针对目前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旨在提出一套针对性强、论证翔实、体系严谨的完善意见。本书从多角度、多层面进行阐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把握中国式司法制度的内涵,厘清其特色与司法规律之关系。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司法制度,必须尊重中国国情。然而,现有理论研究常落脚于比较法层面,强调对外国先进法治经验的比较和借鉴,而对中国本土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的关注有所不足。本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植根于中国司法实践,把握我国司法制度之“特色”,阐明司法规律的内涵与外延,并对两者关系进行深入考察,为研究中国式司法制度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第二,立足于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中国式司法制度建设的难点、重点。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建设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我国法治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如司法公信力缺失、法律实施效果不佳、法律缺乏权威等问题,制约着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本书坚持“问题意识”导向,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司法职权配置不合理以及侵犯人权、损害司法公正等问题,从历史传统、执法理念和制度漏洞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以期为解决问题、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中国式司法改革中的核心地位。之所以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不仅在于专门论述了审判中心主义,更在于这项改革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关键所在。按照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契合现代司法制度发展的潮流,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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