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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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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以公正司法描亮法治底色
·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 依法能动履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依法能动履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2022-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张克祯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的理念,紧扣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平等保护,助力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是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发展、专注创新的基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
  榆林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加大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司法力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组建一体化办案团队、专家团队和法律服务团队,延伸服务触角,建立覆盖全域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依法严惩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坚持依法办事,监督有关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和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二、加强风险防范,助力优化稳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优化生产经营环境尤为重要。
  榆林市检察机关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持续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协同公安、工信、银保监等部门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证券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与人民银行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反洗钱力度,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骗取贷款等犯罪,强化“一案双查”,办理上游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准确理解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措施,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三、加强能动履职,助力优化精准有效的要素保障环境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是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榆林市检察机关转变检察理念,依法能动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服务保障市场资源要素配置。加强检税沟通协作,既依法惩治逃税骗税犯罪,又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薄弱环节。会同工商联等单位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有关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接待窗口,对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依法快速办理,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
  四、加强法律监督,助力优化公正透明的法治保障环境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仅具有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的功能,而且具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约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功能。因此,检察机关应当深耕主责主业,统筹运用打击、保护、预防、教育等手段,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依法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刑事立案实施报复陷害等问题。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聚焦难点痛点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针对劳动者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案件,会同法院、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充分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推行“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式,督促企业主动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加大柔性执法力度,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五、加强协调配合,助力优化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
  优化政务服务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榆林市检察机关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眼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认真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主动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和企业的“法治顾问”。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涉企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及时研判案件情况,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工商联、企业和企业家等的联系,建立协作机制,讨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经济与法律问题,采取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听取司法诉求和意见建议,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加大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查处力度,依法严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
  六、加强法治宣传,助力优化亲商惠企的人文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榆林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和企业法律服务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课程”,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用足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有影响、新类型案例,宣传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成效。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努力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积极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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