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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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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政法机关作为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必须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江苏省苏州市是开放大市、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当前,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也面临一系列新任务、新矛盾、新挑战,要着力从八个方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苏州市把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市委中心工作,市委常委会常态化听取和研究社会治理工作,研究出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专项规划;党委政法委高效协调、强化督办,将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党的建设综合考核;全市政法机关围绕“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实施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根系工程”。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有效发挥党员助力社会治理的模范作用。 以风险防范为保障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集聚地,更是重大矛盾风险的化解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为此,苏州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风险研判、重大风险事项挂牌督办等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持续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防控等体系建设,围绕平安指数监测评价,接续打造全时空、多层次、宽领域、高智能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提升各类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完善、提升。 以矛盾化解为切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矛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就容易演变为重大风险。对此,苏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市域、解决在基层。健全完善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公证、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特邀调解等制度机制作用。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网格送司法服务。开展“枫桥式村(社区)”建设,做好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 以公共服务为依托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公共服务关键看实效,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苏州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启用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聚焦“放管服”改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从宽”试点,探索二元化处理模式,将企业责任与企业主责任分开评价、分别处理,为企业保存发展元气。广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两个免于提交”,成立新市民事务中心,推动长三角跨市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全程网办”,让“有一种幸福叫生活在苏州”成为集体共识和广泛认同。 以网格治理为支撑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网格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前沿阵地。网格化治理是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苏州市积极探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运行,出台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覆盖,率先开展专职网格员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探索专职网格员职业晋升通道。深入开展格群共治,全市组建网格共治群、群众自治群、基层协商群2.7万个,畅通社情民意渠道。 以心理健康为特色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心理健康服务在社会层面的充分实践,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苏州市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坚持先行先试,把心理健康服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出台《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全覆盖建成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将“心治强底蕴”作为特色亮点,纳入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之中。 以社会参与为基础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参与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渠道路径,有利于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向度协商合作的自我管理与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面。苏州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群体的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作用,积极推进“党建+援法议事+两员一顾问”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全市村(社区)“援法议事”点全覆盖。持续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三官一律”进网格等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家庭”能动参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等项目。健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木兰花开幸福家”、青少年“立体关护”服务体系等社会治理多元参与项目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全面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以科技赋能为动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苏州市接续推进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创新打造“智动感知”“智辅决策”“智助服务”的治理新模式。建立统一集成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通过社会治理数据的全量汇聚、标准治理、赋能一线,形成共治共享、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市域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矛调事件的线上登记、流转、办理、反馈和评价全链条业务闭环。主动将智能场景成果向社会治理领域拓展,破除跨部门、跨区域、跨成绩数据壁垒,形成城乡统筹、全市域覆盖的治安防控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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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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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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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军
江苏省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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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政法机关作为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必须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江苏省苏州市是开放大市、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当前,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也面临一系列新任务、新矛盾、新挑战,要着力从八个方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苏州市把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市委中心工作,市委常委会常态化听取和研究社会治理工作,研究出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专项规划;党委政法委高效协调、强化督办,将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党的建设综合考核;全市政法机关围绕“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实施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根系工程”。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有效发挥党员助力社会治理的模范作用。 以风险防范为保障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集聚地,更是重大矛盾风险的化解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为此,苏州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风险研判、重大风险事项挂牌督办等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持续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防控等体系建设,围绕平安指数监测评价,接续打造全时空、多层次、宽领域、高智能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提升各类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完善、提升。 以矛盾化解为切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矛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就容易演变为重大风险。对此,苏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市域、解决在基层。健全完善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公证、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特邀调解等制度机制作用。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网格送司法服务。开展“枫桥式村(社区)”建设,做好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 以公共服务为依托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公共服务关键看实效,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苏州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启用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聚焦“放管服”改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从宽”试点,探索二元化处理模式,将企业责任与企业主责任分开评价、分别处理,为企业保存发展元气。广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两个免于提交”,成立新市民事务中心,推动长三角跨市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全程网办”,让“有一种幸福叫生活在苏州”成为集体共识和广泛认同。 以网格治理为支撑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网格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前沿阵地。网格化治理是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苏州市积极探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运行,出台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覆盖,率先开展专职网格员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探索专职网格员职业晋升通道。深入开展格群共治,全市组建网格共治群、群众自治群、基层协商群2.7万个,畅通社情民意渠道。 以心理健康为特色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心理健康服务在社会层面的充分实践,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苏州市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坚持先行先试,把心理健康服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出台《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全覆盖建成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将“心治强底蕴”作为特色亮点,纳入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之中。 以社会参与为基础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参与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渠道路径,有利于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向度协商合作的自我管理与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面。苏州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群体的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作用,积极推进“党建+援法议事+两员一顾问”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全市村(社区)“援法议事”点全覆盖。持续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三官一律”进网格等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家庭”能动参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等项目。健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木兰花开幸福家”、青少年“立体关护”服务体系等社会治理多元参与项目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全面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以科技赋能为动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苏州市接续推进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创新打造“智动感知”“智辅决策”“智助服务”的治理新模式。建立统一集成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通过社会治理数据的全量汇聚、标准治理、赋能一线,形成共治共享、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市域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矛调事件的线上登记、流转、办理、反馈和评价全链条业务闭环。主动将智能场景成果向社会治理领域拓展,破除跨部门、跨区域、跨成绩数据壁垒,形成城乡统筹、全市域覆盖的治安防控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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