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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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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万静 11月1日,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快对房屋、土地、车辆等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真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意见》强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实行全面覆盖原则,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管理和盘活。盘活手段包括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 《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要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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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指导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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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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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万静 11月1日,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快对房屋、土地、车辆等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真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意见》强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实行全面覆盖原则,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管理和盘活。盘活手段包括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 《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要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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