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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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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津江:本院受理席志林诉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邱津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328号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邱津江:本院受理席志林诉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邱津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328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朋飞、韩卫一:本院受理成玉忠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22)冀0191民初40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丽霞:本院受理张永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3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衡:本院受理邢思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77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东生:本院受理张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好好运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吉兵:本院受理任建龙等37人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钟景安、王宇鑫:原告晋宇韩与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舒城恒基商贸有限公司、滕安青:原告马鞍山钢成金属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袁源:原告胡艺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02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安辉、李巧龙:原告胡德容诉你们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悦:原告陈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02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玉明、曾令泉、内江瑞亿商贸有限公司:原告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256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新支行签发的票号0010004131739584,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2022年4月29日,收款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未背书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浙0402民催1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新支行签发的票号0010004131738581,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2022年1月25日,收款人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未背书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浙0402民催1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千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5798331,申请人浙江千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金额5000元,出票日期2018年9月10日,收款人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6月20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兴腾脚轮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中国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发的票号3030005121315383,出票人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3年1月14日,收款人嘉兴市枫腾塑业有限公司,背书给嘉兴市兴腾脚轮有限公司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浙0402民催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玉洪: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38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强: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威威:原告王永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江苏正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长新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与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日启:原告王道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志彬:原告嘉兴环洋电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蔡小亮:原告罗世银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勇斌:原告陈志坚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单斌斌:原告金海明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58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凡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陈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63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陶聿、蒋梅芬: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郭剑峰:原告汪钢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2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深义:原告吕子叶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占楼、李正想:本院受理江苏力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无锡九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余满朝:本院受理江苏力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付志桃:本院受理刘天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孙楠楠:本院受理陈君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5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天宁区红梅瑞果建材商行:本院受理周佳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497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叶建忠、叶玉琼、叶玉兰申请宣告叶建平死亡一案,经查,叶建平,男,1973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路96号1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22219********13。叶建平于2003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叶建平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张怡、朱龙兵:本院受理唐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5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垲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戴文彬:本院受理昆山富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洪子裕:本院受理陈雪春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姜显西:本院受理陶宇峰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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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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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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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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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津江:本院受理席志林诉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邱津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328号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邱津江:本院受理席志林诉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邱津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328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朋飞、韩卫一:本院受理成玉忠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22)冀0191民初40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丽霞:本院受理张永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3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衡:本院受理邢思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77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东生:本院受理张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好好运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吉兵:本院受理任建龙等37人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钟景安、王宇鑫:原告晋宇韩与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舒城恒基商贸有限公司、滕安青:原告马鞍山钢成金属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袁源:原告胡艺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02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安辉、李巧龙:原告胡德容诉你们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悦:原告陈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02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玉明、曾令泉、内江瑞亿商贸有限公司:原告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256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新支行签发的票号0010004131739584,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2022年4月29日,收款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未背书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浙0402民催1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新支行签发的票号0010004131738581,申请人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2022年1月25日,收款人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未背书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浙0402民催1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千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5798331,申请人浙江千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金额5000元,出票日期2018年9月10日,收款人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6月20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兴腾脚轮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中国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发的票号3030005121315383,出票人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3年1月14日,收款人嘉兴市枫腾塑业有限公司,背书给嘉兴市兴腾脚轮有限公司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浙0402民催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玉洪: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38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强: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威威:原告王永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江苏正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长新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与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日启:原告王道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志彬:原告嘉兴环洋电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蔡小亮:原告罗世银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勇斌:原告陈志坚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单斌斌:原告金海明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58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凡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陈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63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陶聿、蒋梅芬: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郭剑峰:原告汪钢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2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深义:原告吕子叶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占楼、李正想:本院受理江苏力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无锡九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余满朝:本院受理江苏力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付志桃:本院受理刘天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孙楠楠:本院受理陈君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5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天宁区红梅瑞果建材商行:本院受理周佳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497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叶建忠、叶玉琼、叶玉兰申请宣告叶建平死亡一案,经查,叶建平,男,1973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路96号1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22219********13。叶建平于2003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叶建平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张怡、朱龙兵:本院受理唐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5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垲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戴文彬:本院受理昆山富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洪子裕:本院受理陈雪春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姜显西:本院受理陶宇峰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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