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
|
|
郑州大学法学院崔玮在《北方法学》2022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的结构性缺陷及其矫正——以认罪认罚案件为中心》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逐步完善,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形成了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和被追诉人四主体为“端点”、主体之间权利(力)关系为“连线”的等边平行四边形关系结构。通过考察发现,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在权利明确性、量刑协商主体地位、量刑优惠规范和权利救济程序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缺陷。强化认罪认罚案件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应以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为框架,在近期明确完善被追诉人的权利赋予,在远期推进审前阶段司法型程序性救济模式构建、拓展审判阶段权利救济型程序性救济模式,并最终塑造具有现代法治意义的司法救济模式。
|
崔玮谈认罪认罚案件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
|
应以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为框架
|
|
|
|
( 2022-08-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
郑州大学法学院崔玮在《北方法学》2022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的结构性缺陷及其矫正——以认罪认罚案件为中心》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逐步完善,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形成了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和被追诉人四主体为“端点”、主体之间权利(力)关系为“连线”的等边平行四边形关系结构。通过考察发现,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在权利明确性、量刑协商主体地位、量刑优惠规范和权利救济程序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缺陷。强化认罪认罚案件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应以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为框架,在近期明确完善被追诉人的权利赋予,在远期推进审前阶段司法型程序性救济模式构建、拓展审判阶段权利救济型程序性救济模式,并最终塑造具有现代法治意义的司法救济模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