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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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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龚利波 杨云寒 近日,在浙江宁波余姚市公安局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上申请减刑后的第15天,服刑人员王某就收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刑事裁定书,将提前结束服刑生涯,回归社会。 去年12月,余姚市公安局开发运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 余姚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徐升高介绍,目前看守所羁押的所内服刑对象刑期均为3个月以下,按照规定只有刑期过半才可以申请减刑。但是传统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流程复杂,审批周期长。 为了有效破解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痛点难点,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去年12月,余姚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宁波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指导下,依托“公安大脑”建设成果,打通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数据系统,开发运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集成应用项目,大大简化案件办理审批流程,在保障留所服刑人员权益的同时,也减轻了民警办案多头跑的烦恼。 此外,为让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科学精准,余姚市公安局利用该系统开发的契机,为所有留所服刑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围绕遵守监规、行为规范、内务卫生等多个方面,每月对服刑人员进行加减分考核。“对于考核分数达到考核标准,且依法符合减刑条件的,我们就会帮忙申请减刑。这也让我们办案更有依据。”徐升高说。 截至目前,余姚市公安局已通过该系统帮助6名所内服刑人员办理减刑。 余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钱秉湧介绍,自“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余姚市公安局借着数字化改革的浪潮,在全省首创该系统,下一步余姚公安将围绕该系统,优化减刑假释案件、开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集成应用,进一步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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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公安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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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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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龚利波 杨云寒 近日,在浙江宁波余姚市公安局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上申请减刑后的第15天,服刑人员王某就收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刑事裁定书,将提前结束服刑生涯,回归社会。 去年12月,余姚市公安局开发运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 余姚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徐升高介绍,目前看守所羁押的所内服刑对象刑期均为3个月以下,按照规定只有刑期过半才可以申请减刑。但是传统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流程复杂,审批周期长。 为了有效破解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痛点难点,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去年12月,余姚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宁波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指导下,依托“公安大脑”建设成果,打通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数据系统,开发运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集成应用项目,大大简化案件办理审批流程,在保障留所服刑人员权益的同时,也减轻了民警办案多头跑的烦恼。 此外,为让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科学精准,余姚市公安局利用该系统开发的契机,为所有留所服刑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围绕遵守监规、行为规范、内务卫生等多个方面,每月对服刑人员进行加减分考核。“对于考核分数达到考核标准,且依法符合减刑条件的,我们就会帮忙申请减刑。这也让我们办案更有依据。”徐升高说。 截至目前,余姚市公安局已通过该系统帮助6名所内服刑人员办理减刑。 余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钱秉湧介绍,自“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余姚市公安局借着数字化改革的浪潮,在全省首创该系统,下一步余姚公安将围绕该系统,优化减刑假释案件、开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集成应用,进一步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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