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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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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等问题,《通知》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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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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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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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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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等问题,《通知》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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