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 数字法学的底层逻辑与体系构架
· 社会资本合作下的基础设施建设法治保障
· 为保护儿童性健康权应进行平等规制
· 在本质上属于韦伯式的理性化过程
· 是国家与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共治
· 保证了法律确定性与司法形式正义

侯利阳谈未来经济法治的演进——
是国家与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共治

( 2022-06-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侯利阳在《经贸法律评论》2022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社会结构变迁与经济法治演进》的文章中指出:
  经济法治的每一次演进均与社会结构变革密切相关。古代社会构建了国家、家庭、个体的三元社会治理机制。但熟人法则的破产迫使近代社会将个体拟制为抽象化的平等主体,形成了国家与个体的二元社会机制。随后企业的出现打破了社会个体平等假设,建构了国家、企业、个体的三元社会机制,并由此形成了现代经济法治体系。未来经济法治的再次演进将会是国家与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共治,进而形成国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个体的四元治理社会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