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
|
|
中国政法大学王青斌在《法学》2021年第10期上发表题为《行政撤销权的理论证成及其法律规制》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当前绝大部分行政法规范尚未对行政撤销加以具体规定,因此,行政撤销权在实务中存在法律识别的困难,在理论上则遭遇合法性质疑的难题。从理论构造上来说,行政撤销权的形式构造为行政职权,为实现违法行政的合法性恢复与合目的性恢复而具有广阔的撤销裁量空间;行政撤销权的实质构造为行政职责,因此具有无须实在法明确授权即可推定存在的特性。为了防止行政撤销权的滥用,必须为其设置适当的法治限度,以规范职权的运用。
|
王青斌谈防止行政撤销权的滥用——
|
必须为其设置适当的法治限度
|
|
|
|
( 2022-02-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
中国政法大学王青斌在《法学》2021年第10期上发表题为《行政撤销权的理论证成及其法律规制》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当前绝大部分行政法规范尚未对行政撤销加以具体规定,因此,行政撤销权在实务中存在法律识别的困难,在理论上则遭遇合法性质疑的难题。从理论构造上来说,行政撤销权的形式构造为行政职权,为实现违法行政的合法性恢复与合目的性恢复而具有广阔的撤销裁量空间;行政撤销权的实质构造为行政职责,因此具有无须实在法明确授权即可推定存在的特性。为了防止行政撤销权的滥用,必须为其设置适当的法治限度,以规范职权的运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