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瑰华谈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认定——

主要围绕“行为标准”“结果标准”展开讨论


  西北政法大学李瑰华在《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认定》的文章中指出:
  在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认定标准不一。学界主要围绕“行为标准”“结果标准”展开讨论。“行为标准”符合“依法履职”的基本语义。两种标准之间的关系需从“因果关系”的视角进行检视。两种标准在必然因果关系下实质上是相同的。相反,选择“结果标准”则不具有合理性。从语义符合度、关系协调度以及法理依据与现行法律体系的契合度来看,“行为标准”更为妥当。法院从公益保护最大化角度对是否穷尽监管措施作出认定是“行为标准”的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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