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
|
|
2021年11月24日 (2021)鲁0705民催9号 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受理了申请人寿光富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鲁0705民催9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31300052 32555508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该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2021)鲁0705民催10号 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受理了申请人仙桃市富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鲁0705民催10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31300052 31327114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该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曾静:原告周文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何晓波: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王海玲、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6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京健:本院受理滕召玉诉你共有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元本、郭爱连: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黄金福、陆火姬、张万强、吴青华: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68302.15元及利息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9月9日受理了烟台中鑫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200053/27428387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16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50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慈溪市宗汉振达塑料制品厂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DB/01 04421076、出票日期2018年11月5日、金额40000元、出票人宁波昌隆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市宗汉振达塑料制品厂、付款行中行慈溪支行营业部、未背书,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嘉兴市天鸿纸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建行嘉兴分行营业部签发的银行汇票一份,票号0010004131300736,出票人嘉兴市天鸿纸业有限公司,金额3000元,出票日期2018年8月16日,收款人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琦: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范文辉:原告谢玉文诉你、张邵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俊豪、张一帆:原告黄磊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振斌、王继荣:原告孙学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宁皓:本院受理长兴新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鼎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昌比兴装潢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5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丁建刚: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金玉玺石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步峰: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振东砂石供应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4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安之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杨员珠:本院受理苏州工业园区昌平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5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邵斌华:本院受理蔡豪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维弗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郭文明:本院受理李元配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6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卫兵、吴艳、昆山胜利达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盛鸿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马光林申请宣告马能祥死亡一案,经查:马能祥,男,1945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梨山村大屋组,公民身份号码340222194510136318.马能祥于1993年4月16日起因走失,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马能祥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易易特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耿寅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7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塔星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沈林生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五寿、毛雪英:本院受理张凤仙、罗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夏元芳、邓媤桐、高凤伦:本院受理张洪岩与你们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叶上文、张金燕:本院受理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3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中科高研世界之窗江苏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富邦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4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茹清贵:本院受理闫多文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2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王美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华翔: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梁鹏超: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海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德成、李丽丽: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肖春、吕亚奇: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郁云: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鑫恒顺自动化涂装设备有限公司、王锦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库玛盛环境设备(昆山)有限公司、高小利: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苏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汪丹: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俞永芳、陈楷微: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龙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启之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段贤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方明、沈换芬: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伟伟、段贤芳: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涛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樊矿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韩戎、刘丽巍: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麦拉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孔样国:本院受理邱小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杨怿:本院受理冯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周文春、朱丽英:本院受理李国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温召明、范伟:本院受理格上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3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范伟、温召明:本院受理格上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4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步芳、吴洁、张家莉、第三人江苏嘉锐皎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李国平诉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3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中尊未来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王志刚:本院受理上海谷奇核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吴金龙、吴奎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3:30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斯普兰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昆山裴尔特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王丽霞、宋培强:本院受理昆山市大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耐力机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苟建峰、周惠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天时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隆玉兴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3:30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冬云:本院受理杭州河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吴梓强:本院受理冯文浩与被告上海郎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梓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俞永林:本院受理常州市宜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美娟、徐义山、庄法娥:本院受理徐渊竣与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志杰:本院受理邱梅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邱梅香与张志杰离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李贺:原告李永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5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姚英:原告王涵、王智奇、蒋晓英与你、黄印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96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牟金:原告周晓强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李斌:原告自贡市德财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柯号:原告何晓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杨胜利:原告杭伟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224民初3725号民事判决书:你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欠款48000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邓小东、李雪花:本院受理原告宾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51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邓小冬、李雪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宾维借款本金18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45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杨永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雷:本院受理原告陈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458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李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陈云价款8000元及逾期给付利息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何辉: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何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645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何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5,532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何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阳平: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阳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64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阳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7,7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阳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邓友全:申请人乐山市沙湾区泰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1111民初863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邓友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邓友全公告送达:1、(2021)川1111执33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2021)川1111执33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7民初31766号 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陈智:原告彭信德与被告陈智、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176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会员协议》及其它相关协议;2.判令被告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原告人民币22496元及利息(利息以22496元为基数,年利率6%,从2021年3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还清欠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陈智对被告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4.判令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2月17日10时30分在横岗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务川分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义龙分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分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分公司∶本院受理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安分公司、冯其武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2021)黔0115执异38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向你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2021)川0302破4号之一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玮的申请,经请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裁定受理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9月28日指定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为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管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后,发现本案存在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并向本院申请转为普通方式审理。2021年11月22日,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决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破产清算案件进行审理。现延长债权申报期限至2021年12月23日前,故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23日前,向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领御35栋3单元2楼;邮政编码:643000;联系电话:18681349702(陈滔),18990023520(卢金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可以为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1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周继香: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徐州新盛嘉和物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徐仲裁字第303号】,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地址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1)徐仲裁字第303号裁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仲裁委员会
|
|
人民法院公告
|
|
|
|
( 2021-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
2021年11月24日 (2021)鲁0705民催9号 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受理了申请人寿光富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鲁0705民催9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31300052 32555508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该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2021)鲁0705民催10号 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受理了申请人仙桃市富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鲁0705民催10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31300052 31327114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该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曾静:原告周文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何晓波: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王海玲、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6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京健:本院受理滕召玉诉你共有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元本、郭爱连: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黄金福、陆火姬、张万强、吴青华: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68302.15元及利息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9月9日受理了烟台中鑫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200053/27428387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16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50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慈溪市宗汉振达塑料制品厂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DB/01 04421076、出票日期2018年11月5日、金额40000元、出票人宁波昌隆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市宗汉振达塑料制品厂、付款行中行慈溪支行营业部、未背书,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嘉兴市天鸿纸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建行嘉兴分行营业部签发的银行汇票一份,票号0010004131300736,出票人嘉兴市天鸿纸业有限公司,金额3000元,出票日期2018年8月16日,收款人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琦:原告嘉兴百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范文辉:原告谢玉文诉你、张邵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俊豪、张一帆:原告黄磊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振斌、王继荣:原告孙学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宁皓:本院受理长兴新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鼎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昌比兴装潢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5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丁建刚: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金玉玺石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步峰: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振东砂石供应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4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安之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杨员珠:本院受理苏州工业园区昌平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5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邵斌华:本院受理蔡豪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维弗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郭文明:本院受理李元配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6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卫兵、吴艳、昆山胜利达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盛鸿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马光林申请宣告马能祥死亡一案,经查:马能祥,男,1945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梨山村大屋组,公民身份号码340222194510136318.马能祥于1993年4月16日起因走失,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马能祥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易易特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耿寅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7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塔星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沈林生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五寿、毛雪英:本院受理张凤仙、罗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夏元芳、邓媤桐、高凤伦:本院受理张洪岩与你们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叶上文、张金燕:本院受理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3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中科高研世界之窗江苏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富邦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4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茹清贵:本院受理闫多文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2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王美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华翔: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梁鹏超: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海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德成、李丽丽: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肖春、吕亚奇: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郁云: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鑫恒顺自动化涂装设备有限公司、王锦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库玛盛环境设备(昆山)有限公司、高小利: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苏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汪丹: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俞永芳、陈楷微: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龙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启之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段贤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方明、沈换芬: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伟伟、段贤芳: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涛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樊矿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韩戎、刘丽巍: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麦拉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孔样国:本院受理邱小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杨怿:本院受理冯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周文春、朱丽英:本院受理李国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温召明、范伟:本院受理格上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3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范伟、温召明:本院受理格上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4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步芳、吴洁、张家莉、第三人江苏嘉锐皎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李国平诉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3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中尊未来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王志刚:本院受理上海谷奇核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吴金龙、吴奎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3:30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斯普兰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昆山裴尔特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王丽霞、宋培强:本院受理昆山市大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耐力机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苟建峰、周惠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天时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隆玉兴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3:30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冬云:本院受理杭州河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吴梓强:本院受理冯文浩与被告上海郎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梓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俞永林:本院受理常州市宜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美娟、徐义山、庄法娥:本院受理徐渊竣与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志杰:本院受理邱梅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邱梅香与张志杰离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李贺:原告李永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5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姚英:原告王涵、王智奇、蒋晓英与你、黄印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0311民初196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牟金:原告周晓强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李斌:原告自贡市德财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柯号:原告何晓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11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杨胜利:原告杭伟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224民初3725号民事判决书:你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欠款48000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邓小东、李雪花:本院受理原告宾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51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邓小冬、李雪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宾维借款本金18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45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杨永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雷:本院受理原告陈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458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李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陈云价款8000元及逾期给付利息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何辉: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何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645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何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5,532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何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阳平: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阳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64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阳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营山县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7,7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阳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邓友全:申请人乐山市沙湾区泰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1111民初863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邓友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邓友全公告送达:1、(2021)川1111执33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2021)川1111执33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7民初31766号 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陈智:原告彭信德与被告陈智、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176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会员协议》及其它相关协议;2.判令被告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原告人民币22496元及利息(利息以22496元为基数,年利率6%,从2021年3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还清欠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陈智对被告深圳时光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4.判令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2月17日10时30分在横岗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务川分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义龙分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分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分公司∶本院受理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安分公司、冯其武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2021)黔0115执异38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向你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2021)川0302破4号之一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玮的申请,经请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裁定受理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9月28日指定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为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管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后,发现本案存在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并向本院申请转为普通方式审理。2021年11月22日,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决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破产清算案件进行审理。现延长债权申报期限至2021年12月23日前,故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23日前,向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领御35栋3单元2楼;邮政编码:643000;联系电话:18681349702(陈滔),18990023520(卢金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可以为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自贡卫民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1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周继香: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徐州新盛嘉和物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徐仲裁字第303号】,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地址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1)徐仲裁字第303号裁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仲裁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