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

  我公司与四川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签订的《一期烟囱顶部外筒保温修复项目合同》,项目已进入结算阶段,2021年1月21日《催告函》已通过挂号信邮寄,2021年1月26日贵司签收,我公司多次电话联系贵司一直未果,自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请贵司前来办理结算业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司承担。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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