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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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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法治珠海筑起粤港澳深度合作新支点
· 将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
·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珠海实践”
· 察布查尔县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 紫金县举行“火焰蓝助学金”签约仪式
· 桐乡交警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
· 聊城高新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 肥西县官亭镇依法拆除违建厂房
· 昆明两地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金招牌”
· 催告函
· 公 告
· 人民法院公告

将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

( 2021-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中国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的高度提炼总结。2020年,珠海市凝聚法治共识,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确保于法有据、有法可依。重视立法的作用,是珠海近年来法治发展的特色,这不仅确保了各项工作于法有据,也有助于推动各方面形成最大共识,维持各方面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020年,珠海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和为澳门专业人士跨境执业提供专项立法支持,都充分发挥了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优势和作用。
  二是打造法治政府,确保全面履职、规范用权。政府依法行政、积极作为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无可替代。珠海成为广东省唯一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的地级市,是与其长期以来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的传统、理念和制度设计密不可分的。2020年,珠海更加重视优化审批和智能服务,积极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助推跨境政务和数据共享,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司法建设,形成司法共治,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离不开多部门形成的大司法共治格局。在珠海,“平安+”市域社会治理指数不但是市域范围内打造权责明晰共治局面的重要引领,更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防线;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全面一体化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仲裁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的逐步完善有助于良好社会关系的形成和维护,部分基层政府探索向社会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化解劳资纠纷的做法为纠纷机制多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样本;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益诉讼等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保障;专业高效的诉讼解纷机制在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注重通过审判执行工作明晰各领域的活动规则。
  实践中,珠海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始终重视法治的关键性作用,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市与全市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统一,也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期待珠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粤港澳法律服务的紧密合作,打造具有湾区特色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贡献珠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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