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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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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法治珠海筑起粤港澳深度合作新支点
· 将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
·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珠海实践”
· 察布查尔县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 紫金县举行“火焰蓝助学金”签约仪式
· 桐乡交警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
· 聊城高新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 肥西县官亭镇依法拆除违建厂房
· 昆明两地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金招牌”
· 催告函
· 公 告
· 人民法院公告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珠海实践”

( 2021-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中国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现代城市面对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浪潮带来的各项挑战的必然选择。珠海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粤港澳大湾区,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和探索值得关注和总结。
  一方面,珠海注重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珠海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平安+”市域社会治理指数为牵引,以46个城乡社区示范点建设为切入点,借鉴港澳社会服务管理先进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富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多年来,珠海一直重视法治宣传,强调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推进法治建设的多元化是其特色之一。珠海不仅把党政机关、村居社区作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单元,也十分重视企业的法治建设。同时,依托多年来构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思维,有效前置了法治对经济社会生活的介入关口,确保各项活动于法有据、依法办事、依法解纷。
  另一方面,重视规则对接,推进跨境合作和融合发展,探索对外开放城市进行市域社会治理的新路径。珠海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毗邻港澳,人员来往密切。珠海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理念,高度重视港澳跨境居民民生需求,推动构建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新机制,优化横琴“分线管理”,在扩大澳门单牌车入出横琴覆盖面、澳门专业人士跨境在横琴执业、在横琴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享受跨境医保、加快“澳门新街坊”项目建设等方面,着力探索跨境民生领域的深度合作。依法开展跨境合作不仅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有助于形成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这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
  珠海的法治发展揭示了如何在推进开放进程中依靠法治解决好对内治理和跨域治理的问题,珠海的探索和创新为扩大开放创造了稳定、守法、有序的社会环境,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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