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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在《法商研究》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雇员基因信息保护的私法进路》的文章中指出: 职场基因信息收集对雇员人格尊严构成严重威胁。保护雇员基因信息有反歧视和私法救济两条路径,在现实的法治背景下反歧视之路困境重重,私法路径则令人充满希望。雇员人格权不因劳动关系的从属性而丧失,雇主亦是潜在的侵权人。雇员对其基因信息享有个人信息权、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与雇主管理权形成制衡。鉴于雇员基因信息侵权的特殊性,应对传统侵权法作出反思,对过错作开放性解释。对收集雇员基因信息应采“禁止为原则、许可为例外”之立场,以职场安全健康为中心对合理利用情形从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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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就保护雇员基因信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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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歧视和私法救济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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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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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在《法商研究》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雇员基因信息保护的私法进路》的文章中指出: 职场基因信息收集对雇员人格尊严构成严重威胁。保护雇员基因信息有反歧视和私法救济两条路径,在现实的法治背景下反歧视之路困境重重,私法路径则令人充满希望。雇员人格权不因劳动关系的从属性而丧失,雇主亦是潜在的侵权人。雇员对其基因信息享有个人信息权、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与雇主管理权形成制衡。鉴于雇员基因信息侵权的特殊性,应对传统侵权法作出反思,对过错作开放性解释。对收集雇员基因信息应采“禁止为原则、许可为例外”之立场,以职场安全健康为中心对合理利用情形从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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