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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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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人工智能应用于反洗钱的进路及前景
· 叶林就董事忠实义务谈——其在本质上是董事信义义务
· 理性思维是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的必要前提
· 其是以主观恶性评价为指向
· 有反歧视和私法救济两路径
· 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应将教育责任作为逻辑起点

刘之雄就盗窃的秘密性谈——
其是以主观恶性评价为指向

( 2021-03-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刘之雄在《法学家》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公开盗窃论”的理论根基匡谬》的文章中指出:
  主张盗窃不以秘密性为必要的“公开盗窃论”及其理由,建立在误解犯罪主客观方面的关系、定罪的思维过程、行为方式之于犯罪评价的意义等诸多刑法原理的基础上,体现出一种机械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包括盗窃在内的不法行为的主观罪过与客观要素,是一个相互依存且需要在相互印证中连带评价的统一体。定罪的思维过程并非从客观到主观的线性思维,而是在事实与规范、客观与主观之间往复循环的理解过程。盗窃的秘密性并非纯客观的行为要素,而是以主观恶性评价为指向,具有主客观方面的统一性因而无关认识错误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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