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法院依托综治中心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前不久,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驻区综治中心法官,将法庭“搬”进辖区村落,在村委会对一起指定监护人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本案的被申请人是一名六旬智力残疾老人,其丈夫与独子前些年相继离世,身边再无直系亲属可承担监护职责。多年来,其丈夫的弟弟、弟媳夫妇二人一直照料她的日常起居,每日为其送饭、洗衣,生病时第一时间陪同送医。
  然而,由于没有法律明确的监护人身份,夫妇二人在为老人办理相关福利手续、领取生活补助、到医院签署相关医疗文书时处处碰壁。无奈之下,二人向净月法院递交了指定监护人的申请。
  收案后,因涉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案件迅速分到了净月法院驻综治中心承办法官马金丽手中。考虑到老人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村里。
  听证前,马金丽专门来到老人家里询问其意愿:“他们两口子对你好不好?”老人用力点头,含含糊糊地连声回应:“好,好……”
  听证过程中,多名居住在村里数十年的邻居发表意见,证实夫妇二人多年来尽心尽力照料老人生活。
  听证结束后,马金丽没有急着走,她坐到乡亲们中间,就地开展普法宣传,用“家常话”讲解监护制度、扶养义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法律鼓励亲属邻里相互扶助,像这样愿意管、一直在管的实际照料人,法律会为其明确名分,让他们照料老人更有保障。”马金丽说。
  近日,指定夫妇二人为老人监护人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
  近年来,净月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持续深化巡回审判机制,针对特殊群体当事人,主动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