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影视在近十年的发展中风云激荡、风格各异,彰显出对法治的丰富表达,法律与审美叙事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相融
□ 崔蕴华
近十年,中国法治题材影视剧早已突破反腐等传统叙事,呈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也彰显出对法治的全新表达和书写。另一方面,网络媒体的发展也促成了法治题材网络剧的爆火,具有独特的视觉冲击力与逻辑思辨力。此外,伴随着短视频的全民热度高涨,越来越多的法治题材微短剧也进入公众视野。法治影视在近十年的发展中风云激荡、风格各异,彰显出对法治的丰富表达,法律与审美叙事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相融。在笔者看来,近期法治影视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
从“反腐”到“法治”的转型与聚焦
20世纪90年代的反腐影视剧主要关注某个场域空间的权力变化与书写,其缺点是对法治的呈现不足,狂欢式权力描写掩盖了对法治的深层思考。近几年的作品则更多聚焦司法领域的专业问题。
电视剧《以法之名》(2025年)书写了时代特色的法律内部变革和司法改革问题。该剧第一集,一位借调到省检察院的老检察官因押解途中擅自改道而被调查,海东省检察院第十一部检察官洪亮负责此次调查。在调查询问中,省检察院第一部主任郑雅萍不忍老检察官就这样被“无情”调查,于是,她破门而入和洪亮展开针锋相对的对话。
这里所提及的“十一部”字样非常值得关注。十一部是近年来司法改革的重要符号之一,在最高检指导下,很多省及地方检察院陆续设立了第十一部,该部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从时代宏观层面而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侦查厅,二十多个省级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检察侦查机构。
正如《以法之名》中检察官洪亮所言,第十一部主要作用就是“刀刃向内”。该剧所写内容也是以检察部门新成立的第十一部为剧情开端,以万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主要切入点展开的“刀刃向内”,这种向内的司法专业书写更深入和引人思考。
人物对话的审美张力和反衬式表达
近年来,法治影视中的人物塑造和情节渲染呈现更丰富的叙事意涵。根据缉毒大案改编的电视剧《破冰行动》(2019年)在真实呈现缉毒警察与毒贩的较量之余,还对缉毒警察中的不同层级人物进行了丰富刻画和话语呈现,尤其是蔡永强和李维民两人的对话充满了张力。
剧中,蔡永强是东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而李维民是省公安厅缉毒局副局长,也是此次缉毒行动——“破冰行动”调查组组长。调查组在东山市调查中发现蔡永强似有故意放过毒贩之嫌,于是约谈了蔡永强,两人展开了一段互相“试探”的对话。
影像镜头在处理这段对话时,采用了蒙太奇、闪回等技术手法,使得画面在当前对话和过往之间不断闪回穿梭,画面紧张刺激,令人应接不暇。比如蔡永强说不记得此话时,闪回李飞和宋扬两位警察冒险至塔寨村取证、面对村民时的危险画面:李飞亲手从林胜文家获取未晾干的毒品,正准备离开时被村民包围并被村民林胜武毁掉。
而这段对话又让外面的李飞“无意”间听到了。于是,房间内外的三个人有三种心态:李维民因对李飞的担忧而引发愤怒,蔡永强终于说出心里话后感到坦然,李飞在门外不知所措地恍惚。通过对话,将复杂心理呈现得淋漓尽致,话语之间也令观众不断思考、揣摩人物背后的动机以及动机的真实性和复杂性问题。这段对话和镜头转换无疑呈现了较高的审美叙事力量,观众也参与到话语背后意涵的“文字游戏”之中,在良好的叙事表达带领下,观众一步步跟着剧中人物展开情节,更好地彰显了审美中的法治维度。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2017年)中,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曾说他喜欢一部作品《天局》。作品第三十三集中他以朗读这部小说展开了和高小琴的对话。这段对话提及的《天局》是一部颇为精妙带有寓言性质的短篇小说。小说主人公是一个棋痴,他误入“迷境”以身为局、与天对弈,最后胜天半子;剧中的人物祁同伟试图以自身经历带入对作品的偏执性理解。这段影像叙事与《天局》形成了意境相反的互文性关系,在《天局》中,一位想象中的棋痴与天对弈,混沌、旷野等字样带有一定的庄子道家思想。而祁同伟则以自己经历严重误读和误解了这篇故事。他所带来的博弈不是艺术想象中的生死境界,而是以现实沉重肉身和扭曲价值为代价的“生死境界”。这种自视高妙的误读以及高小琴对作品的熟悉所形成的两人之间的“知音”效果,与作品的反腐和法治主题形成强烈的反差,给观众带来更多的反讽性思考以及对其之后疯狂结局的某种暗示。
对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成果的全景展示
上述影视剧以一个或两个案件为主展开相关法治叙事,而前不久播出的年代法治剧《重器》(2026年)则以时代发展为横切面,全景展示了改革开放初期到中期中国法治的进步与发展。
在电视剧《重器》中能看到《见习律师》中的一些影子,如《见习律师》中,大学生文言刚因为十年前自己失误造成罗义死亡一事耿耿于怀,所以在无州实习时面对案件总是非常谨慎。《重器》开篇,男主人公陈一众也是因高中时女同学惨死案件中杜晓辉有重大嫌疑而被判死刑,心怀沉痛地进行思考。案件审判后,陈一众发觉音乐老师更有作案可能,却无力改变审判事实,于是他考入大学学习法律,希望改变法律现状。可以说,从《见习律师》中的罗义到《重器》中的杜晓辉,均呈现出一代法律人执着于法律精神的某种象征。其实,四十年前的电影《法庭内外》(1980年)中交通肇事案背后牵扯出的市委领导之子犯罪事件,也和《重器》中市委领导之子宋小光靠精神病证书而一度“脱罪”有相似之处。
不过,与《法庭内外》《见习律师》不同的是,《重器》呈现了法治发展群像图,以五名法学大学生的成长为个体纵线,以刑法出台至修订为时代纵线,贯穿实习及工作中遇到的十余起案件等典型案例,以个案思考法律,以群案汇总法治的时代变迁和人民法治思维的变化。此乃新剧《重器》最有新意和价值的地方。
《重器》通过案件呈现了律师制度的发展和法律观念的变迁。南余县的律师李乡为乔志良辩护无罪,却以为恶人辩护被提起公诉,并以“包庇罪”“泄露国家机密罪”被逮捕。陈一众、夏英杰、张丽慧、余高远、陆则铭这几位“政法五子”为此事积极奔走,请来著名律师袁亦方为其辩护,并积极联系媒体希望更多人关注此案。袁亦方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给在场的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贯穿全剧的还有对疑罪从无的认知变化。电视剧开始时,年轻的高中生陈一众首次听到“疑罪从无”这个词,感觉有些困惑。之后,在大学课堂上,法学教授们对“法律人”进行言传身教;毕业后,不断接触各类案例,进行实践磨炼和历练,他终于对疑罪从无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种认识不仅是简单的思想变化,更需要付出现实的努力。
正义正是在一个个独特而丰富的叙事中获得形式与内容。从最初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确凿”到不冤枉每一个人,经历多起案件的法律人以亲身经历推动了法治发展。经过多年努力,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终于确定了疑罪从无的精神,该诉讼法第162条指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电视剧以一个个案件和法律人一次次的努力,终于以视觉直观的叙事风格让人看到了法律的变迁和法治精神的深化,这便是“重器”二字的意义所在。所谓“重器”,乃是指法律是国家治理之重器,其厚重的内涵承载了法律人不断的努力以及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治文化专业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