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之城”续写红色法治新篇

遵义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图为遵义会议纪念馆讲解员向采访团成员讲解遵义会议历史。
  □ 本报记者 韩潇 文/图

  金秋九月,黔北层林尽染。9月28日,《法治日报》记者随“赓续长征精神 奋进复兴征程——记者再走长征路”主题采访团走进贵州遵义。群山之间,红色地标与法治元素交相辉映。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在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也宣告了一个伟大转折的开始。90余载沧桑巨变,“转折之城”如何续写红色法治新篇?一路寻访,答案渐次清晰。
红色赋能法治筑基
  遵义会议会址地处红色文化核心区,人流如织、商户云集,对基层治理和法治服务提出更高要求。红花岗区老城街道纪念馆社区依托“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架构,设立“红色调解驿站”,配备红色法治宣讲员和“法律明白人”。他们既是红色文化传播者,也是法治精神践行者,为“转折之城”筑起坚实法治防线。
  社区居委委员黄阿兰告诉记者:“‘红色调解员’以共同长征记忆拉近群众心理距离,从‘红军买猪条’的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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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红军歌》中‘借物送还、损坏赔钱’的契约精神,结合民法典精准释法,实现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同步落地,让游客在感受红色文化中体悟公平正义的法治温度。”
  “社区构建15分钟‘网格党建服务圈’,推行‘四定四分’‘五事五议’等机制,配齐网格法治队伍,配强‘法律明白人’,把在职党员和志愿者编入网格,建立红色楼栋‘N个专员+1个小区’包保制度,定期开展法规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黄阿兰说。
  据了解,《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出台后,统筹全市588处红色文化遗存,依托遵义会议纪念馆、四渡赤水纪念馆等平台,遵义市司法局系统归集整理出涵盖公平交易、民主议事、邻里调处、产业保护四大类别的红色法治素材库。
  “近年来,立足革命老区资源禀赋,我们推动普法工作与红色法治文化深度融合,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遵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鹏告诉记者,“沿红军长征路线,从遵义会议会址出发,我们串联红花岗、汇川、播州、仁怀、习水、赤水六大长征沿线核心点位,打造‘六颗珍珠’红色文化民主法治示范带。依托示范带整理红色法治故事,建好用好‘小红星’宣讲队、‘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把红色法治故事讲到群众身边,积极探索‘红色铸魂、法治固本、群众主体、多元共治’老区善治新模式,以红色赋能、法治筑基,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形成具有遵义辨识度的基层治理实践经验。”
公益诉讼守护丰碑
  1935年,中央红军两克娄山关。第一次战斗确保遵义会议胜利召开;第二次战斗是遵义战役关键一仗,也是红军长征以来第一个大胜,许多红军战士牺牲在此。
  9月28日,记者来到娄山关红军战斗遗址。娄山关烈士纪念园里,37名烈士墓集中安葬,墓碑崭新。工作人员讲述了墓碑背后的故事。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通过实地走访发现,万大模、曾华轩、穆文彬等37名烈士遗骸原散葬于汇川区山盆镇、板桥镇、沙湾镇等地,有的牺牲于娄山关战役,有的献身于剿匪战斗,有的因抢险任务英勇就义。散葬烈士墓缺乏统一管理,零散分布在田间地头、屋前房后、公路边,长期疏于管理保护,纪念设施存在不同程度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立案、磋商、联席会议等方式,就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的保护方式、迁葬地选址、集中迁葬方案等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邀请专家评审论证,督促依法履职,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英雄烈士集中迁葬、统一管护和纪念瞻仰,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红色遗址保护公益诉讼不仅是监督之诉,更是协作之诉。我们加强和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蒋晓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截至今年9月底,通过“红色文化遗址保护”“遵义记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遵义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制发检察建议49件,提起诉讼6件,督促修缮红色遗址37处、保护红军标语46条、保护英烈纪念设施85处、消除红色遗址安全隐患26处。
  娄山关红军战斗遗址陈列馆办公室主任田冰说:“我们日常进行文物清洗、碑文描红,清理战壕遗址周边杂草,改善文物展示条件。未来将继续落实遗址安全防护措施,实现系统性防护,为红色遗址保护构筑坚实屏障。”
红色血脉代代相传
  英烈得慰,遗址焕新;红色血脉,更需代代相传。9月29日,记者来到苟坝村。1935年3月,中央红军在此召开著名的苟坝会议。
  苟坝村位于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东北部,是“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托红色文化资源,苟坝村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探索“红色文化+法治文化+基层治理”的创新路径。
  一进村,村委会前的法治文化广场映入记者眼帘。广场旁,红白相间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组成法治文化长廊,户外大屏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动漫,老人们围坐喝茶聊天,一派祥和。苟坝村党支部书记田云跃告诉记者:“我们将法治宣传嵌入景观环境,使法治文化成为群众生活的一部分,实现润物无声的普法效果。”
  毛泽东小道、方形大龙井、苟坝会议会议室、红军长征时使用过的马灯……边走边看,记者深切感受到红色文化与乡村融为一体。“苟坝村红色资源丰厚,区司法局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指导我们将红色故事与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常用法律结合,转化为法治教育素材,在坝坝会、进村入户时进行宣传,提升普法针对性,一步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田云跃说。
  全村43名党员全部划入三大网格下沉村组一线,联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构建矛盾排查化解治理机制。党员、村民组长充当基层前哨,接收群众诉求,摸排矛盾线索,掌握一线情况。
  党群之家设立综治中心,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咨询法律问题,节日期间举办包粽子、做月饼等民俗活动,按季度、按片区轮流放映红色法治影片、法治微电影,让群众在参与文化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
  村小学门口,记者看到村委专人定点开展交通劝导,引导家长和学生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车辆超载,共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法治保障下,苟坝村实现了‘矛盾不出组、纠纷不出村’。我们的工作都在日常细节中,我相信做好每一件小事,就能推动乡村治理,促进乡风民风向好。”田云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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