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金林法院创新机制提升涉金融抵押房产处置质效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刘忠宝 田思雨 涉金融机构抵押房产执行中,传统司法拍卖周期长、折价率高,且拍卖期间利息持续计算,债务不断加重。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办结某银行申请执行崔某某、任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案贷款5万余元,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抵押房产。金林区法院创新运用“释法引导—自主变价—闭环监管”协同机制,大幅压缩处置周期,债务利息随之减少,被执行人顺利清偿本息。
  今年8月,金林区法院以此案实践为切入点,总结提炼办案经验,制定出台《涉金融抵押房产自主变价处置工作指引》,将个案经验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在涉抵押财产处置中,法官向各方释明司法拍卖周期长、利息持续累加、财产折价风险高等现实情况,引导各方充分认识自主变价模式优势,推动被执行人主动寻找合适买家。
  二是闭环监管,法院全程介入房源发布、买家资质审核、交易议价等环节,确保房产以合理价格成交,售房款优先全额结清贷款本息。
  该机制运行以来,金林区法院有效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类”的良好效果,为涉金融机构财产处置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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