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探索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9月8日,2026年部分地方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
  《法治日报》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探索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方式方法。
  近年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拓宽民意参与渠道。制定实施《关于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工作方案》,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从立法意见征集向备案审查民意征询延伸,使备案审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统筹市区联动,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在拓宽审查路径方面,黄浦区人大常委会改变单纯书面审模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开门审查”,现场征询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区居民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当面向政府部门反馈审查意见,充分发挥备案审查民意直通车作用。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坚持备案审查与代表工作、其他监督工作相结合,引导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备案审查。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区域协同审查、县乡联合审查、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备案审查等创新做法,不断提升审查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公民审查建议130余件。针对涉及重大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复杂的重点审查建议,统筹联动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审查研究,审查中主要对刑事犯罪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城市绿化管理以及电动自行车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纠正,并及时向建议人反馈;同时促进了公民合理建议转化为制度设计,实现了民意表达与立法完善的有效衔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紧贴民生福祉改进审查工作。2023年以来,共受理审查建议297件,针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征求人大代表、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依法督促纠正规范性文件10件。比如,通过审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集中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优化审查建议处理机制。多渠道受理群众审查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审查建议开展实体审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依托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公开典型案例,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显著增强,针对群众反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转嫁管网养护费用等诉求,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2025年印发在备案审查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工作方案,听取群众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问题及备案审查意见建议。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建立涉港澳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研判制度。全市177个镇街人大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并探索建立备案审查联络点、备案审查联络骨干队伍等。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领域规范性文件,聚焦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主动开展重点审查,守护群众利益。比如,聚焦“一老”,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2025年,对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南昌市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办法》开展主动审查,走进社区幸福食堂实地调研,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经过审查,对合法性、适当性予以肯定,同时提出4条内容完善和6条文字表述完善建议,推动助餐政策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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