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护航一江碧水

持续加强法治供给优化监督举措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苏平安

  “以前在船上以渔为业,收入不稳定,现在转行做蔬菜种植,收入稳步提升,日子越过越红火。”从靠江吃江的老渔民到蔬菜瓜果种植大户的成功转型,让安徽芜湖的殷作云实打实地尝到了生活的甜头。
  退捕渔民上岸兴业、增收致富,背后离不开精准的法治保障与制度支撑。立足依江而立、河湖交织的地域实际,十年来,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法治供给、优化监督举措、深化代表履职,持之以恒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筑牢长江生态法治屏障。
  芜湖地处长江下游,通江达海、水系纵横,长江岸线资源富集。为更好守护一江碧水,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原则,严格落实立法听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机制,确保每一条法规都精准破解芜湖在长江大保护中遇到的难题,同时深入长江沿岸码头、企业、村居、园区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沿江企业意见,将“十年禁渔”“岸线复绿”“排污口整治”等实践经验转化为法规规范,构建起衔接上位法、贴合地方情况的长江保护法治框架。
  针对长江及境内河道管理痛点、难点,芜湖制定河道管理条例,创新“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对河道规划、生态治理、保护利用全链条规范,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公众责任边界,为长江及支流生态管护提供刚性依据。围绕水污染防治,制定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聚焦长江生态保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打出“全周期、闭环式、长效化”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持续跟踪问效。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深入沿江企业、港口码头、入河排污口、生态修复现场,重点检查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禁捕退捕等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在全省率先就生态环保执法司法工作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报告,推行审议意见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芜湖河网较多,水系发达,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完善整改措施,加大对养殖场污水外溢等突出问题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水不入河、不入江。”芜湖市人大代表汪玮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
  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鼓励代表深入沿江村镇、社区、企业,走访群众、倾听民意,摸清生态问题底数,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十年来,芜湖市人大代表先后提出关于加强长江岸线保护、推进入江支流治理、完善禁捕长效机制等议案建议100余条,全部得到有效办理。
  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的同时,芜湖市人大常委会还注重发挥代表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长江禁捕巡江、生态环境巡查、垃圾清理、增殖放流等志愿活动,推动形成“代表带头干、群众跟着干”的良好氛围,共同书写长江大保护的芜湖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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