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重器的锻造之路

  □ 刘 丽

  凭借扎实的剧本创作、厚重的时代感和对法治进程的生动展现,电视剧《重器》赢得了观众的认可。
  剧中,一件件因历史局限、社会环境、制度短板催生的冤错案,在法律人的坚守下得以艰难平反。他们倾尽青春年华、毕生学识与理想信念,深耕司法一线,为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那些今天看来理所当然的判决,在彼时却需要一群法律人穷尽智慧、经验、学识和社会资源、冒着各种未知风险才能艰难达成。透过剧情,观众会不由自主地感叹法治进程的艰难,明白今天的法治文明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不懈努力的结果。
  法治从不是冰冷刻板的条文堆砌,而是人文温度与制度规则的有机融合,是法理情理的平衡共生,这也是《重器》叙事最动人的内核。剧集将宏大的国家法治叙事,落脚于普通人的成长与坚守,以小见大折射时代变革。不管是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还是法学研究者、法律制定者,他们都不是生而完美的人,也从不生活在真空中。作为一个个有血有肉、情感丰富的法律人,他们在理想与现实、法理与人情的反复拉扯中,不断经历困惑与破壁、冲突与成长、受伤与治愈。法治信仰的种子就在现实的缝隙中扎根、发芽、蓬勃生长。正是这份真实的人物刻画,让法治建设的进程变得可感、可知、可共情。
  剧中的“邱阿桂杀夫案”,是那个时代极具代表性的司法案例。邱阿桂二十年来持续遭受丈夫家暴,最终为保护年幼女儿,不得已挥刀杀夫。这起案件始终在民心道义与法律准绳之间反复拉扯:一边是村民朴素的共情与愤慨,以及婆家坚守的杀人偿命的传统认知;一边是死者长期家暴、突破人伦底线的恶行,理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案件的审判一时陷入两难境地。
  当法官陈述作出死缓判决的理由,人民陪审员却回怼“在南余,打媳妇的男人有的是,我和我儿媳妇都是挨打挨过来的”。这句台词道出了法治起步阶段最真实的困境:社会的法治观念远远落在法律制度后面。
  不止于此,剧中还有诸多写实的司法场景: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争夺写有“原告”的桌牌,因为谁都不想当被告;律师李乡为强奸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无罪辩护,遭遇义愤填膺的围观群众咒骂和群殴,后来甚至以涉嫌“包庇罪”遭到逮捕;基层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抢“原告”桌牌,只因无人愿意背负被告的身份;旁听百姓织毛衣、吃红薯、抽烟袋,将严肃庭审当作市井大戏……
  这些在今天看来荒诞不经的场景,却是那个年代真实的司法生态。《重器》以客观辩证的视角,如实还原了特定历史阶段司法探索的复杂性。剧中,五位法科学生初出校园时,怀揣课本所学的法律知识,踌躇满志、满怀热忱。真正扎根司法实践后,他们才发现,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远超预期,只能在一次次实践中主动调整认知、扩容思维、升级法治理念。
  这种认知的升华,在曾经身为法学精英的陈一众的父亲的叮嘱中得到了颇有深意的表达:“知其不可而为之,吾将上下而求索,努力让正确的答案越来越多,才更有价值。”这是一代代法律人共同的精神底色,他们知道自己可能无法在有生之年看到法治的完备,但他们依然选择躬身入局。
  “置身事内,亲身参与,你才有机会去改变中国的法治现状。”这或许就是《重器》留给我们最深的启示:法治的信仰,从来不在别处,就在每一个选择“置身事内”的普通人身上。
  (作者系四川公安文联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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