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 标
□ 本报通讯员 蔡瑜华
吴伟妮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立足县情实际,创新推行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工作法,构建分层处置、法理相融、闭环管控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风险隐患前端清零,全县矛盾发生率、刑事案件数逐年下降。
新晃县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为核心载体,打破部门壁垒、层级分割,搭建全域治理架构,推动普法、调解、议事职能一体化落地,实现“治理力量下沉、服务关口前移”。
“村(社区)是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首道防线。”新晃县综治中心主任姚仲木介绍说,新晃县151个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综治中心工作站,每站配齐“1名专职调解员+N名网格员、邻长、五老、侗族寨老、法律明白人”工作队伍,划分616个综治网格,661名专兼职调解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普法宣传工作。
同时,强化镇级联合调处枢纽作用,依托11个乡镇综治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林业站等职能站所力量,组建联合调解专班,对村级流转到镇级的复杂纠纷实行多部门联合会诊,实现“群众进一扇门、调处一揽子事”。
此外,新晃县打造县级疑难纠纷兜底平台,落实“五长联席”(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局长、信访局长)工作制度,统筹政法力量,联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承接镇村两级未化解的跨区域矛盾和潜在风险隐患,开展综合调解、听证议事、集中普法工作。
新晃县立足基层治理难点,创新“村3次、镇2次、县1次”分级调解机制,给予群众充分协商沟通空间,兼顾法律刚性与侗乡民俗柔性,逐层过滤风险、减少矛盾上行。
“村(社区)三轮调解,可以就地化解简易纠纷。”鱼市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杨毅光介绍说,第一轮村调解员上门即时调解,现场以案释法、简易协商。第二轮村“两委”牵头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站集中调解,组织村民代表旁听议事。第三轮邀请寨老、法律顾问开展联合调解,结合鼓楼评理、侗族款约传统习俗情理释法。三轮调解全程规范登记台账,留存普法宣讲记录。
村级三轮调解未达成一致的,由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站出具《村级调解终结意见书》,流转至乡镇综治中心,乡镇综治中心开展不少于两轮的联合调处。第一轮由对应业务站所联合调解,针对纠纷类型开展专项法律宣讲。第二轮由乡镇党政领导组织专题会商,召开群众议事会公开答疑释法。
针对镇村合计5轮调解仍无法化解的重大矛盾,由新晃县综治中心组织多部门联合协商,启动一次性综合兜底调解,调解成功的同步办理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依法引导诉讼、仲裁,实现调诉无缝衔接。
据统计,今年以来新晃县共排查矛盾纠纷703起,其中村级成功化解30%,镇级成功化解66.4%,县级最终兜底化解3.6%,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